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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09〕134号)精神,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6月19日至20日举行。现将有关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3月8日9:00-4月2日17:00。
全省考生(深圳除外)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我市定于2010年4月1日至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请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规定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我市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受理地址: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人事局对外服务窗口(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综合大楼一楼行政服务中心西厅内)。人事服务窗口电话:0754—88489856。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6月19日
上午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2:00—4: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20日
上午 9:00—11:00
地籍调查
下午2:00—4: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三、考试方式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
(四)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证书发放方式
本市考生证书由我办负责发放。届时请留意汕头人事考试网《中心信息》栏发证通知。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五)参考用书
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本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单位: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邮政编码: 100026;联系人姓名、电话:姚佳 (010)59194907。
附件:1.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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