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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CPA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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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4 21: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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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三)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二)因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三)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因作弊而受到停考处分期限未满者,或终身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的各类考试者。
  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报名人员可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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