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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政策和管理规定,已为出口货物退(免)税税收筹划提供了条件。出口企业若能合理运用,将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据报道,民营企业已成广交会新势力,5年时间参展企业增长300倍。针对企业出口退税的特点,结合税法规定,介绍一些税收筹划的方法。
选择合适的贸易方式
出口企业发生了国外料件加工复出口业务,因针对国产料件使用的情况,选择不同的加工方式,在国产料件耗用较少的情况下,因选择来料加工,虽可办理增值税退税,因退税率低于征税率,其增值税差额要计出口货物成本,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来料加工方式业务成本较大,反之,当耗用国产料件较多时,因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可办理出口退税,虽然退税率低于增税率而增加了出口货物成本,但与来料加工贸易方式相比,当耗用的国产料件数额增加到一定程度时,前者业务成本会等于甚至少于后者的业务成本,因为在来料加工方式下,耗用的国产料件越多,因其不能退税,成本随之增加。
改变出口货物方式
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规定,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可办理增值税出口退税,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但属消费税征税出口退税,实行免、抵、退或先征后退管理办法。作为生产企业是自营出口还是委托出口自产货物,或将自产货物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需视具体情况分析。 提高退税率较高货物出口比重 由于从今年1月1日开始,出口退税率平均水平下降,技术含量高的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保持17%的退税率,而轻工、服装、农产品、纺织品退税率大幅度下降。原油、木材、稀土等矿产性资源产品取消退税。因此企业出口时,必须提高退税率较高的货物,才能获得较好的退税收益。 一般来说,提高应税消费品货物出口比重,由于出口环节不仅能够获得增值税的退税,还能获得消费税的退税,从而大幅度降低出口成本。
改变货物收购方式
由于出口企业收购同类货物出口,按现行税法规定,允许退税,在当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小于增税率的情况下,从小规模纳税人进货,退税率等于征税率,不会因增退税率不同,而产生增值税差额大于出口成本,而从一般纳税人进货,退税率低于征税率,产生的增值税差额要计入出口成本,两者相比,前者成本低,盈利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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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信息真实性未经涉外会计网证实,仅供您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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