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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月及以后各月分别负担的、摊销期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等。待摊费用的核算对企业的成本核算、利润核算会产生直接影响,因此对待摊费用的检查不容忽视,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待摊费用应符合规定。会计制度对费用摊销的范围作了原则规定,企业应根据制度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检查人员应重点检查企业不应作摊销费用的开支是否作为待摊费用,如将购买的价值较低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支出作为待摊费用,挤占生产成本。对此应审阅待摊费用明细账,看其是否与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范围一致,抽调会计凭证,并与原始凭证相核对。
二、长期待摊费用与待摊费用的区分。通俗地讲,待摊费用的摊销期限最长为一年,摊销期限超过一年的,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有些企业将本应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列支的支出列入待摊费用,从而达到增加当期费用、多转产品成本、少缴所得税的目的。检查时,应审阅待摊费用明细账,找出有疑问的摘要记录,调阅相关会计凭证。
三、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期限。如对使用期限长、单价较高或一次领用数量较大的低值易耗品,应分期待摊,而实务中不少企业采用一次摊销法将其全部价值一次摊入有关生产费用科目;还有些企业随意调节摊销期限,将本应在6个月摊销的费用在3个月内摊销完毕,或直接在支付费用的当月一次记入成本费用账户,或各期摊销数额不均。企业通过以上方式将本期实现的会计利润转移至下个会计期间,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检查时,可通过调阅企业制作的“待摊费用分配表”等会计资料对照明细账户记录发现线索或疑点,也可通过分析待摊费用科目的贷方及其摘要记录和贷方发生额的变化寻找疑点或线索,并进一步调阅相关会计凭证查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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