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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贷款根据从事贷款的主体不同可划分为下面五种类型:国际银行信贷、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以及从国际银行信贷中派生出来的出口信贷和项目信贷。这五种信贷方式在信贷对象、信贷条件等方面有明显的区别。下面分别对这五种信贷的性质及条件作一简介。
一、国际银行信贷
(一)所谓国际银行信贷是指一国借款人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向外国贷款银行借入贷币资金,它包含三层涵义:
第一,是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进行的;
第二,是在一国借款人与外国贷款银行之间进行的;
第三,是采取贷币资本(借贷资本)形态的一种信贷关系。
国际银行信贷中,贷款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对于借款人来说,它的资金来源方便,贷款手续简单。
(二)种类
根据贷款期限的长短不同,国际银行信贷一般可分为短期信贷、中期信贷和长期信贷。
1、短期信贷
指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银行充当中介人或贷款人角色的一种信贷方式。短期信贷可分为以下两种:
(1)银行与银行之间的同业拆放,目的是解决流动资金的不足,在短期的信贷中占主要地位。期限在1天至6个月的居多,贷款金额较大。
(2)银行与非银行客户(公司企业、政府机构等)的信贷。
短期信贷主要凭信用,手续十分简便,信贷利率随行就市。
2、中期信贷
其贷款期限一般为1—5年。贷款金额在1亿美元左右。在贷款前,借贷双方要签订贷款协议。
3、长期信贷
其特点是金额大,期限长。贷款金额往往为几亿美元甚至几十亿美元,期限一般在5—10年甚至更长。借贷双方要签订贷款协议,对有关重要事项在协议中详加规定,同时要由借款人所在国的政府作担保。
长期信贷一般采用银团贷款(也称辛迪加贷款)方式进行。即由一家银行牵头,由多家银行参加,联合组成一个严谨的贷款银团,按照同样条件共同对一国借款人提供一笔长期巨额代款,以分担信贷风险。
(三)贷款条件
1、利息与费用
短期信贷利率具有灵活性,变动频繁,波动幅度大;中长期信贷的利率是由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LIBOR)、附加利率及其他各项费用构成。其中,LIBOR受多种因素影响而经常波动,附加利率与各项费用则比较固定。
为了避免借贷受利率波动造成的风险与损失,中长期信贷一般不受取一次订死、全期适用的固定利率,大都采用分期按市场利率变动进行调整的浮动利率,每隔3个月或半年或1年调整一次。
2、信贷期限与偿还方式
短期信贷的期限从实际提供贷款这间起算,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中长期信贡的本金偿还方式一般有以下三种:到期一次偿还、分次等额偿还和逐年分次等额偿还。对借款人来讲,这三种偿还方式以到期一次偿还最为有利。
3、贷币选择
借款人应正确选择贷款所使用的货币,争取将贷币风险降至最低限。货币习惯上可分为两大种类:硬币与软币。硬币是指币值比较稳定,汇价较坚挺的货由;软币是指币值不稳趋跌、汇价疲软的贷币。作为借款人,选择软贷币较为有利,因为软币贬值会相对减轻债务负担。相反,作为贷款银行,选择硬币有利,因为硬币升值会带来额外的收。因此,货币选择不由借或贷方单方面自行决定,而是由借贷双方议定的。在国际上,软币的借贷利率一般要高于硬币的利率。因此,借贷人在选择银行信贷使用的贷币时,不应单纯地考虑各种货币的软硬情况,而应把汇率与利率结合起来考虑,估计出两方相抵后外汇风险的净额在哪些货币上较小,哪些货币上较大,才能作出正确的选择。为减少外汇风险,借贷双方之间在签订借贷协议时,如在货币选择上争持不下时,也可将一笔贷款一分为二,一半为硬币,一半为软币,或选择复合货币(如特别提款权等)作为信贷合作的货币。
二、政府货款
(一)政府货款的概念与性质
政府贷款是指一国政府利用财政资金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优惠性贷款,它是以国家政府的名义提供与接受的。政府贷款通常是在两国政治关系良好的基础一配合外交活动的一种重要经济手段,政治色彩较浓。
政府贷款是具有双边经济援助性质的优惠性贷款,其赠与成价在25%以上。
(二)政府贷款的机构与条件
政府贷款是利用国家资金进行的借贷活动,一般由政府的财政部主管或通过财政部由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办理。
政府贷款为低息或无息贷款,贷款期限较长,一般为20—30年。贷款期限在贷款协议中分为贷款使用期、贷款偿还期、贷款宽限期。
尽管政府贷款属低息或无息、长期的优惠性贷款,但其政治色彩较浓,服务于贷款国的政治、经济利益。因此,政府贷款往往带有一些附加条件,主要有: 第一,借款国取得的贷款限于采购贷款国的货物。
第二,规定取得贷款国以公开国际招标方式,或者从包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在内的发展援助委员会所确定的发展另家和地区的“合格资源国”采购使用贷款的商品。
第三,使用政府贷款时连带使用一定比例贷款国的出口信贷。
由此可见政府贷款具有二重性,即优惠性(利率低、期限长)与苛刻性(表现在附加条件上),有时苛刻的条件会抵消其优惠条件。因此,借贷国在利用政府贷款时,不能只见优惠性,而忽视其苛刻性。
三、国际金融组织信贷
(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性质及其使用条件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性质及其使用条件见表6—2(有关国际金融组织及其经营范围的详细情况可参看第五节)。
表6—2 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性质及使用条件简表
注:(表91页)
(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利弊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优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第一,贷款期限长,利率低,适用于扩展国内投资期限长、取得经济收益较慢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国际开发协会的贷款最为优惠;世界银行贷款虽收利息,期限亦较短,但与一般国际商业信贷条件相比仍属优惠,适合需要长期发展的电力、水利、交通设施等建设项目。
第二,有利于整体计划的拟订、发展与执行。国际金融组织对贷款计划的申请视其在借款国发展的优先性而决定核准与否,通常先派遗专家对借款国经济情况及贷款计划进行调查了解,并先协助进行可行性研究及拟订整体计划,待可行性研究与经济价值评估满意后,方可核准贷放。计划招待期间还视情派员实地考察,考核进度情况,故有助于接受贷款国家整体计划的拟订、发展与执行。
第三,提高了私人企业在国际商业中的地位,有助于国际私人资金的流入。国际金融公司核贷或投资私人企业的标准颇为严格,故接受贷款企业在国际商业中的地位亦大为高,且受贷企业投资成功后,国际金融公司转让股权于其他外来投资者,可引导国外私人资金的流入。
第四,贷款采购可获得高品质的器材与设备。国际金融组织利用国际招标采购器材与设备,由于国际竞争的原因,采购的物资品质较高,价格亦较低廉。
但是,运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也有一些弊端。
第一,采购物资的决定权操之于人。货款采购物资的最后决定权,往往掌握在提供贷款的机构手中。外国投标商为争取得标权,也常常通过其本国在国际金融机构的理事,向受贷国提出异议或施加压力。
第二,贷款申请手续繁琐。每一计划自申请至核定需时至少一年,有关采购规范及招标手续仍须送国际金融组织事先审定,亦颇繁琐费时。
四、出口信贷
(一)概念及特点
出口信贷是指出口国政府为支持和扩大其出口,由本国银行向本国出口商或外国进口商提供的低息贷款。出口信贷有以下几个特点:
1、贷款指定用途使用,即只可用于购买贷款国的出口商品。
2、贷款利率低于市场利率,两者之间的差额由出口国政府补贴。
3、属于中长期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为5—8年,最长不超过10年。
(二)出口信贷的主要类型
常用的出口信贷主要是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两种:
1、卖方信贷—为了扩大本国出口,便于进口商以延期付款方式购买商品,出口商所在地的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信贷就是卖方信贷。
2、买方信贷—在大型机器装备与成套设备的贸易中,为了扩大本国装备(设备)的出口,由出口商(卖方)所在国的银行贷款给外国进口商(买方)或其银行,以给予融资便利,这种信贷叫买方信贷。采用买方信贷方式与卖方出口的成套设备项目紧密相联,所以又叫设备信贷。
(三)买方信贷的贷款原则
发达国家提供买方信贷的总原则一般是相同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接受买方信贷的进口商只能以其所得的贷款向发放买方信贷的国家的出口商或在该国注册的外国出口支付,不能用于支付第三国。这样,因贷款利率低,政府补贴利差,扩大出口的实惠不能被他国所得。
2、进口商利用买方信贷限于进口资本贷物,一般不能以贷款进口原材料、消费口等。
3、提供买方信贷国家出口的资本贷物限于是该国制造的,如该资本货物的部件系由多国组装的,本国部件应占50%以上。
4、贷款只提供贸易合同金额的85%,船舶为80%,其余的15%或20%要由进口商付现汇。贸易合同签订或生效后至少要交付5%的定金,一般要付足15%或20%的现汇才能使用贷款。
5、贷款偿还均分期偿还,一般规定每半年还本付息1次,还款期限有长有短。
五、项目贷款
(一)概念
所谓项目贷款,指以某特定工程项目预期的经济收益和其他通用与人对工程停建、不能营运、收益不足以偿还债务等风险所承担的义务为主要担保,为该工程项目发放的贷款。项目贷款是国际中长期信贷的一种形式。
(二)项目贷款与世界银行项目贷款的区别
世界银行的项目贷款准确地说应为“与项目相结合的贷款”,与本文叙述的项目贷款是不同的,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根据不同。发放项目贷款所依据的项目一定要保证有盈利,项目完成后其产品有人买或有人使用,收益多;而世界银行发放“与项目相结合的贷款”所依据的项目,不一定盈利,如向我国提供两亿美元的教育贷款,项目本身无盈利收入。
第二,对象不同。项目贷款贷给给为经营某项目而成立的承办单位;世界银行的项目贷款,则贷给项目主办单位。
第三,保证不同。项目贷款根据项目的经济性,项目有关方面的直接与间接的信誉以及通过它所在的契约责任来保证;世界银行的项目贷款则以借款人的直接信誉为担保,借款人可以项目投资的收益偿还贷款,也可以以其他收入来源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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