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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金融期货市场的不外乎两类人,一类是为自己已有的风险敞口套期避险,另一类则是利用远期价值的不确定性,凭藉自己的期望投机冒险。在会计处理上,后者是按常规程序进行的,即按期货价值的波动来确认各个会计分期的损益,直至平仓转手或结算为止(1):但为了在会计记录中展示套期活动的保值效应,却采用了有背于常规程序的特殊处理,这是会计准则之所以要对适用套期活动会计条件严加规范的重要原因。
一、套期的会计定义和套期关系的认定
从会计角度而言,套期(Hedging)是指指定一项衍生金融工具或非衍生工具(只是在很少的情况下(2)),作为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全部或部分抵销。就套期活动会计的实际效果而言,“Hedging”有“互抵”、“对冲”之意,即买入或出售一项或几项套期工具,令其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变动方向与被套期项目正好相反,从而可以有效地抵销(全部或部分地)特定风险所导致的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可能带来的损失。因此,在套期活动会计中,要对应地确认套期工具和相关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对当期净损益的影响。
企业自身的权益性证券,不是企业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因而不能用作套期工具;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项目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地计量的,也不能作为套期工具。从而,应用套期活动会计最早和最普遍的领域,是为抵销汇率变动风险而对外币资产或负债进行的套期保值。
与套期工具一起构成套期关系的被套期项目,是指使企业面临公允价值变动或未来现金流量变动风险影响(即具有风险敞口)的资产、负债、确定承诺或预期未来交易。如果说,对已确认的资产、负债项目以及虽未确认但履约可能性基本上可以肯定的“确定承诺”运用套期活动会计,是比较合适的;那么,对“预期交易”套期,应该说缺乏客观的法定依据,因为对预期交易这种尚未发生的事项,没有确保其在未来必定发生的法律保障手段(不像“确定承诺”那样如不履约会构成违约的法律责任)。
应用套期活动会计,其前提是认定套期关系。概括地说,其必要条件是:关系明确,预先指定,可计量,确实有效。在套期开始时,企业必须制定正式的文件,预先指明套期关系以及企业进行此项套期活动的风险管理目标和策略。内容应至少包括:套期工具的认定,相关的被套期项目或交易,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企业如何评价套期工具在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敞口或被套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变动敞口的有效性等;而且,套期的有效性是可以可靠地计量的,也就是说,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以及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都是可以可靠地计量的;对于套期的有效性,还必须在持续的基础上进行评价,以确切地确定其在整个报告期内都是有效的,对于无效的部分则不能适用套期活动会计,而要按常规的会计程序处理;当套期活动失效时,例如套期工具逾期、被出售、被中止或被执行时,则要停止采用套期活动会计。这正是套期活动会计在实务操作中的复杂之处。
二、三类套期关系及其会计处理程序
以上的论述中已经提到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这两类套期关系,还有一类是对国外实体投资净额的套期。
(一)公允价值套期
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的资产或负债或是这些资产或负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的套期。我们举一个国和熟悉的为外币交易的汇率变动风险套期保值的例题,来说明其会计处理程序(3)。
[例题一]美国出口商于200×年5月31日向英国进口商销售商品,货款按英镑(GBP)结算,计£32000,偿付期为60天。当天即期汇率为US$1.63112/£1(US$以下简称$)。美国出口商为规避汇率变动风险,于同日与外汇经纪银行签订了一项按60天远期汇率$1.63362/£1把£32000兑换为$52276的外汇远期合同,设会计年度终结于200×年6月30日,当天的即期汇率为$1.64088/£1,结算日(7月30日)的即期汇率为$16468/£1.会计处理程序如下:
1、确认应收外币账款(被套期项目)和应付外币远期合同(套期工具),将应收本币远期合同款按60天远期汇率锁定,应付外币远期合同款按即期汇率折算,并递延因汇率差形成的套期(升水或贴水)损益(例中为利得)。
应收英镑账款(£32000)$52196
出口销售收入$52196
应收美元远期合同款$52276
应付英镑远期合同(£32000)$52196
递延升水损益$80
2、年终按期末汇率确认应收外币账款和应付外币远期合同款的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汇兑损益都计入当期损益,以反映对冲(互抵)效应;同时,摊销递延套期(升水或贴水)损益。
应收英镑款(£)$312
汇总损益$312
汇总损益$312
应付英镑远期合同(£)$312
递延升水损益$40
升水损益$40
3、确认收到的应收外币账款,用以偿付应付外币远期合同;确认收到早已按远期汇率锁定的应收本币远期合同款,所形成的汇总损益的对冲效应反映在当期损益中;同时,摊销递延套期(升水或贴水)损益。
银行英镑存款(£32000)$52698
应收英镑账款(£32000)$52508
汇总损益$190
应付英镑远期合同(£32000)$52508
汇总损益$190
银行英镑存款(£32000)$52698
银行美元存款$52276
应收美元远期合同款$52276
递延升水损益$40
升水损益$40
从以上程序中可以看出,套期活动会计之所以能在会计记录中反映对冲效应,是采取了背离常规程序的特殊处理方法,表现在:(1)套期工具(例中是应付英镑远期合同,用以对冲应收英镑账款的汇率变动风险)的计量基础是公允价值(因为它是可以可靠计量的衍生金融工具),期末账面价值应调整为期末公允价值,由于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未实现损益,应在当期损益中确认(而不论套期有效与否);(2)与套期工具相对应,被套期项目的期末账面价值也要相应地调整为期末公允价值(而不论被套期项目原来的计量基础是公允价值还是历史成本,例中的应收英镑账款为持有至到期日的金融资产项目,是应按历史成本计量的),其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未实现损益,也应在当期损益中确认,这样,就凸显出对冲效应;(3)这种会计处理程序之所以特殊,是因为它提前确认了被套期项目的未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
为了对比说明进行套期保值和不进行套期保值的会计处理程序的不同,我们再举一简例。
[例题二]设某投资者于200×年1月1日买入债券$100000(归类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项目,故其计量基础为公允价值);同日,投资者为购入债券的60%进行套期保值,与债券经纪银行签定了按$62000锁定的承诺出售债券$60000的远期合同(衍生金融工具),这项远期承诺应按公允价值计量;年末,套期工具有利得$1200,而全部债券的公允价值则降至$98000.
1、确认购入的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100000
银行存款$100000
2、对签定的承诺出售债券的远期合同进行初始确认
应收出售债券的远期合同款$62000
出售债券远期合同$62000
3、确认用以套期保值的出售债券远期承诺上的利得
出售债券远期合同$1200
套期损益(计入净收益)$1200
4、确认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减少形成的损失
债券投资损益(套期部分计入净收益)$1200
债券投资减值(未套期部分计入权益)$800
债券投资$2000
从以上的会计处理程序中更能清晰地看到,未进行套期保值的那部分债券($40000),因市价下跌而形成的未实现减值,应计入权益而不确认为当期损失;而进行套期保值的那部分债券($60000),则要提前确认其未实现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以反映与债券投资未实现损益(利得)的对冲效应。这正说明在套期活动会计中,采用了与常规程序不同的提前确认被套期项目的未实现公允价值变动的程序;例题中未进行套期保值的那部分债券,其未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则按常规程序计入了权益,需待至债券出售确认其已实现损益时,才从权益中转入那一期间的净损益。
(二)现金流量套期
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套期,它可以是与预期交易(如预期的购买或销售)相联系的特定风险;以企业报告货币表示的以固定价格买、卖资产的未确认的确定承诺,虽然承受的是公允价值风险,但为了遵循现行实务中不将确定承诺确认为资产或负债项目的惯例,按照国际会计准则(IAS39)的规定,也要把它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处理(4);我们将举两个例题分别加以说明。此外,可以与已确认的资产或负债项目相关的特定风险(例如浮动利率债券的全部或部分未来利息支出的变动风险),也属于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例题三]20×1年11月1日,某公司预期将在4个月后购买现价为$50000的固定资产,同时为规避价格可能变动的风险,在期货市场上签定了出售等值的同类资产的4个月期的远期合同,假设此项远期合同未发生成本。20×1年12月31日,该项资产跌价$2400,远期合同则增值$3000.假设在20×2年3月1日,预期交易发生,该项资产再跌价$400,远期合同则增值$500.又设该资产使用期限为4年,不预计残值,用直线法折旧。
1、对签定承诺出售资产的远期合同,在实务中往往不进行初始确认,而采用结算日会计(5)。
×1.11.01无需作任何分录(对于只是可能在未来发生的购买资产的预期交易,当然不作任何记录)。
2、由于期货市场上购入和售出该类固定资产的价格涨跌幅度不一,在套期效应上形成了有效和无效的部分。年末,对套期有效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应予递延,故计入权益;无效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应计入当期损益(根据常规程序);同时,应调整(6)套期工具的账面价值;对被套期项目(预期交易)的账面价值则不作调整,因所购资产的价格已被锁定(且对预期交易不作记录)。
出售固定资产远期合同$3000
递延套期损益(计入权益)$2400
远期合同损益(计入净收益)$600
3、预期交易发生,一方面,再次调整套期工具账面价值,确认套期损益和远期合同损益;另一方面,购入的固定资产应按早已锁定的价值入账,累积的递延套期损益应转为本期的套期损益。
出售固定资产远期合同$500
递延套期损益(计入权益)$400
远期合同损益(计入净收益)$100
固定资产$50000
出售固定资产远期合同$3500
银行存款$46500
递延套期损益$2800
套期损益(计入净收益)$2800
4、年终,按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计提20×2年全年折旧(假设该公司上半年购入的固定资产均按全年计提折旧;下半年购入的固定资产则不计提折旧)。
折旧费$1250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250
然而,预期交易毕竟不同于确定承诺,如前述,没有什么法律保障手段确保它必然会在未来发生。因此,也可能出现企业基于各种原因取消这项预期交易的情况,则第3项以下的会计记录,都不再发生,对预期交易的价格风险敞口的套期活动,也就终止。现改作第3、4项的会计记录如下:
3、假如在20×2年1月1日,公司决定取消此项采购计划,套期活动终止,应将套期工具的递延损益从权益转入当期收益。
递延套期损益$2400
套期损益$2400
4、与此同时,公司必然会选择时机,在期货市场上转手这一承诺出售固定资产的远期合同,假设在20×2年1月5日,此项期货的平仓转手价格为$2500*(7)。
银行存款$2500
远期合同损益(计入净收益)$500
出售固定资产远期合同$3000
以下再举一个国和比较熟悉的为外币承诺套期保值的例题。
[例题四]现改设例题一中的美国出口商于200×年5月31日与英国进口商签定一项在远期交货的购销合同,价格固定为£32000.美国出口商将在7月30日收款交货,为了规避此项外币确定承诺的汇率变动风险,在签订远期购销合同的同时,又与外汇经纪银行签定了一项按60天远期汇率$1.63362/£1把£32000兑换为52276的外汇远期合同,当日即期汇率为$1.63112/£1;年终(6月30日)和结算日(7月30日)的即期汇率也一如例题一中所设,分别为$1.64088/£1和$1.6468/£1.套期工具(金融工具)的结算日也就是被套期项目的交易日。会计处理程序如下:
1、对签定的远期交货合同,遵循不确认确定承诺的现行惯例,无需作任何记录;仅需对签定的外汇远期合同(套期工具)进行初始确认,套期(升水或贴水)利得则需按现金流量套期处理,递延到购销交易成立之时,才去调整销售收入。
应收美元期汇合同$52276
应付英镑期汇合同$52196
递延升水损益$80
2、年终,按期末汇率确认应付外币期汇合同款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汇兑损失,同样要递延到购销交易成立之时,才去调整销售收入。
递延汇总损益$312
应付英镑期汇合同$312
3、结算日记录收汇,确认销售收入,按当日即期汇率$1.6468/£1折算为£52698;将收到的外币付出,终止确认已履行的外币远期合同并确认汇兑损失;同时兑得早已按远期汇率锁定本币账款。
银行英镑存款(£32000)$52698
出口销售收入$52698
应付英镑期汇合同(£32000)$52508
汇总损益$190
银行英镑存款(£32000)$52698
银行美元存款$52276
应收美元期汇合同款$52276
4、结转因对此项外币确定承诺进行套期保值而形成的递延套期损益、递延汇兑损益以及汇兑损益,调整出口销售收入。
递延升水损益$80
出口销售收入$422
递延汇总损益$312
汇总损益$190
由此可见,在对外币确定承诺进行套期保值后:
以本币计量=按结算日即期汇率±递延至结算日和在结±递延至结算日的销售收入=折算的销售收入±算日确认的汇总损益±的套期损益$52276=$52698-($312+$190)+$80
调整后的出口销售收入$52276,正是按签约时日(套期工具交易日)的远期汇率折算和锁定的本币价值($32000×$1.6336/£1)。
从所举的这两个例题的会计处理程序中,可以归结出现金流量套期的套期效应,表现为:
1、对于套期工具的未实现损益,应就其是否有效地冲抵被套期项目的现金流量变动区分为:(1)套期有效部分的未实现损益应予递延,在权益中确认;(2)套期无效部分,因套期工具一般属于衍生金融工具,其未实现损益应立即计入当期净收益。以上不同处理参见例题三第2点所作分录;在例题四中套期全部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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