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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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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9 15: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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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最近对厂房,机器设备进行了大修,其中厂房耗用了钢材一批,机器设备耗用了备件一批并支付了修理费用2万元,以上支出都取得了增值税进项发票。请问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对购进的固定资产或者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和劳务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厂房的维修属于非增值应税项目,因此厂房耗用的钢材不能抵扣,外购的修理用备件和支付的修理费用,依据税法规定若不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应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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