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87|回复: 0

如何才能享受开发费加计扣除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29 15: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所有资料全部下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为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开发新技术,进行技术更新,国家出台了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1]405号)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的技术开发当年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比上年增长10%以上(含10%),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允许再按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涉外企业要享受此项优惠,具体该履行哪些审批程序?笔者到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国税局进行了调查。

    涧西国税局闫建东局长说:“企业要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优惠,除符合政策的规定外,必须按税务机关制定的具体操作程序办理。我们为落实这项优惠政策,专门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操作实务》,积极为相关涉外企业办理有关抵扣手续,使企业及时得到税收优惠。”

    加计扣除有适用范围
    涧西区国税局涉外税收管理科科长陈冀平详细介绍了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包括:

    1.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

    2.可以进行加计扣除的技术开发费用为: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不含企业从其他单位购进技术或受让技术使用权而支付的购置费或使用费,以及从事技术开发业务的企业发生的属于技术开发服务业务的营业成本、费用。

    3.企业在技术开发过程中,以占有或共同占有技术开发成果为目的,与其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组织合作开发、或委托其他单位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其所发生的上述范围内的各项技术开发费(包括支付给受托方的),可以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优惠。但受托方企业在提供技术开发服务业务中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不得加计扣除。

    企业办理程序陈冀平说,为了方便企业和税务人员操作,他们依据有关文件和规定,制定了行政审批的操作流程。为使企业操作有章可循,该局专门以洛阳某柴油机有限公司技术开发费加计抵扣申报材料为例,对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进行了明确。该企业共向税务机关提供了11项申报材料,依次为:一、企业关于“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申请。主要内容如下:我公司是1993年12月经省外经贸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建有生产柴油机及配件的六条生产线。公司生产的LR105系列柴油机,系引进英国技术研制出的具有上世纪80年代国际先进水平的直喷式柴油机,现已形成年产4万余台的生产能力。我公司本着长远发展考虑,加大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的投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1]405号)文件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年增幅在10%以上的企业,可再按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我公司2001年技术开发费用113761元,2002年技术开发费3088443元,增幅已达10%以上,现申请加计扣除1544221元,请贵局给予审批。

    二、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申报审批表。主要内容除写明企业名称等常规项目外,应写明技术开发费各项目实际发生额,如上年发生额:原材料和半成品的实验费48971元,技术图书资料费8424元,研究机构人员工资56366元,合计113761元;当年发生额:新产品设计费2000000元,工艺规程制定费1088443.18元,合计3088443.18元;当年比上年增长率为26.15%,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6272238.76元,50%的技术开发费数额为1544221.59元,允许抵扣的数额为1544221.59元。

    三、2002年企业开发计划。
    四、2002年企业产品开发费预算表。
    五、2002年企业产品开发费决算表。主要内容:7个相关项目名称、新产品设计费2000000元、工艺规程制定费1088443.18元、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等。

    六、2001年企业产品开发费决算表。主要内容:3个相关项目名称、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实验费48971元、技术图书资料8424元、研究机构人员工资56366元等,合计为113761.00元。

    七、建设工程合同。
    八、科技成果鉴定书或企业技术开发项目确认验收书。
    九、技术开发明细账。主要内容为项目管理费、技术开发费、工艺规程制定费等。

    十、技术开发费的原始发票、技术开发费付款单复印件。
    十一、印花税缴纳书复印件。
    税务机关审批
    陈冀平告诉笔者,企业提出抵扣申请后,税务机关要按照文件要求和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调查、审批和批复。

    涧西区国税局于2003年1月9日受理了该企业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申请,于1月10日派出两名税务人员到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出具了比较详尽的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2.技术开发的情况:该公司在2002年初编制了开发计划和技术开发费用预算,并对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进行了归集和核算,单独记账,在“管理费用”下设置了“技术开发费”明细账,按科研项目、费用核算发生总额,2001年技术开发费用113761元,2002年技术开发费3088443.18元,增幅已达10%以上,而且均已取得科研技术成果鉴定书。

    涧西区国税局对企业申请调查完毕后,及时制作了洛涧国税发[2003]5号《关于洛阳某柴油机有限公司申请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请示》文件,呈报洛阳市国税局进行审批。

    洛阳市国税局接到涧西区国税局《请示》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事项进行了审理,并制作了豫洛国税函[2003]91号《洛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洛阳某柴油机有限公司2002年度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批复》文件,主要内容是同意该企业按规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涧西区国税局接到洛阳市国税局《批复》后,及时制作了洛涧国税函[2003]87号文件《洛阳市涧西国家税务局关于洛阳某柴油机有限公司2002年度技术开发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批复》。

    至此,洛阳某柴油机有限公司2002年度技术开发费3088443.18元,按50%即1544211.59元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审批完毕。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最新帖子|国和论坛 ( 京ICP备12043779号-9 )

GMT+8, 2025-4-13 10:23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