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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经济师考试教材变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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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3 09: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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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经济师考试教材变化提醒
  2016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11月3日举行,目前经济师考试的教材已经下发。新教材、新国和纲的内容变动是广大学员最关注的问题。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通知,2016年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启用新版考试用书,以往各年度版经济考试用书已不适合本年度考试。经济师考试辅导专家建议学员购买新版教材进行学习。网校特邀经济师考试辅导专家郭俊华老师、沈蕾老师就经济基础知识(中级)、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考试用书内容变动情况作一简单说明。
  [中级经济基础]中级经济基础,难度不是很大,但内容非常的繁杂,包括了六方面的内容。新版考试用书整体上六部分的格局没有发生变化,有经济学、财政、货币与金融、统计和会计,最后一部分是经济法,经济法从今年开始改为法律,其中经济学部分内容变化最大。中级经济基础整体内容的变化比例大约在20%到30%之间。
  [中级工商管理变动内容]中级工商管理教材内容变化很大,幅度大约在60%左右。但是整体的框架没有变化,仍然是沿着公司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职能管理还有市场监督这一个思路编排考试思路。比如第一章删除了国际化战略,增加了经营的方法。第二章原“有组织结构和组织机构”变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为详细的做出了股东机构和董事会,经理机构,监督机构的运作。第三章和第四章这两章内容整体进行了整合,而且具体内容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基本上第三章和第四章是全新的内容。第五章一共有四节,第三节和第四节属于新增加的内容也有新增的内容。第六章新增加了员工招聘,薪酬管理的内容。第七章,然后在企业的重组当中,新增加了企业重组的内容,第八章新增加了市场价格管理的内容。这可以说是变化最大的内容。  
  鉴于教材的最新变动,辅导专家也建议考生在复习时应注意:
  (1)考试复习要以教材为根本,以国和纲为指向,以章节后练习为突破点。根据以往考试经验,考试用书中的练习题出在试卷中是很常见的;
  (2)经济基础知识(中级)是所有科目中内容最丰富、知识点最多的一科,复习中要以理解和记忆为主。另外,该科目考试用书新增的配套光盘是复习的得力助手,一定要充分利用;
  (3)新版教材内容变化部分正是考生复习的重点。分析历年考试,每年教材或多或少的变化往往会出现在试卷中,尤其是这些内容中大纲要求掌握和熟悉的部分。
  最后,国和建议大家在拿到新教材后,要提前作好准备。早准备,早通过!另外,因2016年教材内容变动比较大,提醒考生切勿使用历年的考试教材、辅导资料复习,那些都已经不适用于本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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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3 16: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我现在用的是以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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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4 03: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幸亏买了新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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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4 14:57:0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提醒!看了之后才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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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5 07: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载新人必看帖:
[公告]学生大社区规则(新人必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本板块健康有序地发展,依据《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文件,制定《学生大应试板块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规定的是应试板块操作的根本的规则和制度。

第二章 会员(用户)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凡是正常注册后并经确认的用户可以享有普通用户所享有的一切权力,包括浏览、发表文章、申请版主、对论坛事务发表观点、选举和被选举为版主等管理和监督的权力。
第四条 用户在本板块的行为和发表的信息不能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违背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若有违反,将受到惩处。
第五条 用户不得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得利用各种手段抵毁本站的声誉,否则可能受到惩处。
第六条 为了方便大多数会员能够以较高效率在相关版面寻找相关信息,本板块不欢迎灌水贴。灌水贴的认定和处理尺度具体由各版版主把握。
灌水贴的基本认定如下:  
(1) 仅有标题,没有文章内容,且标题无有意义的信息。如抢整类文章。  
(2) 极短回复贴。如哈哈、嘻嘻、FT、UP、顶、路过、水一下、……。  
(3) 回文严重偏离原文主旨内容,且严重影响到其他人对原文的阅读或不符合原文作者想表达意思。如版聊。
  第七条 会员有义务配合应试板块各班主的管理工作,并享有建议和申诉权。学生大设置“论坛事务”版块,接受会员的建议和申诉。
对版主做出的针对其个人的管理决定不服的会员,应在7日内在“论坛事务”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必须符合规定格式,否则视为无效申诉。申诉涉及私人信息或不愿公开信息,也可以私下交给管理员。
管理员必须在收到申诉申请七日内受理并做出处理决定。 申诉格式为:
标题:[申诉]申诉某版主某某行为 内容:A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基本情况、。 B申诉事由,发生时间、事实情况。 C申诉理由和证据。当申请人无法提供证据时,应说明无法提供证据的原因以及获取证据的渠道(如已经删除的某篇文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建议。恶意申诉,情节恶劣者,将被视为进行人身攻击。 D要求处理的结果。
  第八条 会员的弹劾建议案
(1) 对于滥用职权或失职的版主,五个以上会员(含五人),可以联合署名在“论坛事务”版提出弹劾版主建议案(严禁一个会员使用多个ID联署)。  
(2) 弹劾版主建议案须有实质内容,明确表述失职事实以及相关证据,当申请人无法提供证据时,应说明无法提供证据的原因以及获取证据的渠道,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建议。恶意弹劾版主,情节恶劣者,将被视为进行人身攻击。  
(3) 自弹劾版主建议案提出一周内进入管理员投票表决程序并作出处理决定。在决议正式做出前,原联署人全体可以撤回弹劾建议案。
  第九条 对优秀会员应试板块各版主可自由量才将给予适当奖励。

第三章 一般处罚原则

  第十条 删除贴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版主可以删除该帖,并酌情扣减积分,依据情节轻重可扣减0至50分。  
(1) 灌水。  
(2) 可能危害本站生存的言论。如宣扬邪教、攻击国家领导人、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影响社会稳定、违反国家法律的言论。 (3) 对他人构成人身攻击性的言论。如恶意中伤、造谣、歧视、污辱、诽谤、诋毁、辱骂威胁等。  
(4) 影响本站声誉的不负责任言论。如散布本站假消息、传播淫秽、黄色信息等。  
(5) 未经本人同意公布和使用含有他人隐私的内容。  
(6) 版主认定的其它情形。如足以引发争吵、话题敏感、气氛不和谐的贴子。
版主必须记录删贴理由。删贴无需警告,但具有警示意义或禁止类似情况发生的删贴可以在删贴的同时短信通知被删贴人。 会员对贴子被删除的处理不服,可在该贴被删除七日之内按照本《章程》第七条规定程序提出申诉。但对于七日之后提出的申诉,如果该会员能自行证明或用其它方法证明贴子内容的,不受此七日之限。
  第十一条 修改贴子。有本《章程》第十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但情节轻微,不构成删除条件的,版主可以修改该贴。但修改不能扭曲原文作者意图。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对观点性非灌水贴,版主修改贴子前应先行备份贴子原文,并且保留至该贴被修改后七日,否则视为无理由修改贴子。 会员对贴子被删除的处理不服,可在该贴被修改后七日之内按照本《章程》规定程序提出申诉。但对于七日之后提出的申诉,如果该会员能自行证明或用其它方法证明贴子内容的,不受此七日之限。
  第十二条 锁定帖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版主可以锁定该帖。  
(1) 除灌水区外,一个主题的回复贴子以版聊形式超过10页;  
(2) 版主认定的其它情形。如足以引发争吵、话题敏感、气氛不和谐的贴子。
   第十三条 封帐号或IP。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管理员决议可封锁其帐号或IP地址。在正式封锁之前必须警告当事人,并给予当事人申诉的机会。  
(1) 出现本《章程》第十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且屡教不改达三次以上(含三次)。  
(2) 用户名与系统帐号或单位帐号相近,容易产生混淆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如“管理员”“版主”等。  
(3) 用户名含有不文明用语或攻击、影射、冒充各级领导或著名人物,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  
(4) 恶意攻击其他用户,恶意注册或使用与其他本站用户相近的或侮辱性的用户名或图片。善意玩笑除外。  
(5) 将帐号出借、转让、出售或赠与他人,利用一人掌握的多个帐号同时参与投票表决或获取其他不当利益,情节严重的。  
(6) 管理员或超级版主认定的其他情况。
   
   国和管委会(由bvampire制定)
2004年5月16日发布(全部管理员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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