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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兄弟连

[推荐] 中国新闻周刊——环评利益链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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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7 09:4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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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7 18:3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说绝大部分的环评中介机构和各地市的评估机构都是典型的红顶中介,他们与各环保部门的领导尤其是分管环评的领导蝇营狗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仅环评领域,其他领域可能更糟,根子不是制度设置问题,而是整个中国的社会环境和风气,没有道德底线,钱权至上。就个人而言,如果你做了领导,不搞钱权交易,不搞不正之风,你可能在这个圈子是混不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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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8 05:4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卡着审批吃环保、戴着红顶赚黑钱”,环评界乌烟瘴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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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8 14: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上中央台的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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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8 19:4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遗憾没有及时看到你的留言。
你这篇文章是少数的可以揭露环评整个链条的文章,可能由于种种原因吧,一些问题就是就现象来找原因,没有更多的走一步。
要理解环评,首先要从环评的由来去看,为什么一个国外叫好的制度,到了国内反而被异化了。
环评是外来品,从一开始引进中国就被环保部别有用心的异化了。由客观的技术参考变成了审批权力,从而有了寻租空间。
国外如何作环评?一些比较重大的项目,复杂的项目,环保部门才要求其作环评。例如px,或者规划,或者流域等等,都是开发行动较为复杂,需要中立的机构来进行独立的环境评价。
评价结果是中立的,结论可以是项目可行,也可以是不可行,评价的结果并不是完全做完项目是否批复的前提,而只是一份技术依据。不存在权力问题,只存在科学技术问题。
另外还有一些项目要作环评,那就是项目不符合当地的环境质量标准或者排放标准或者其他法律限制。这时候需要进行环评,环评的立论就是这个地方要在超过现在标准下建设项目是否造成不利的环境影响。其地位一样只是作为技术报告作为决策参考。
而更多的项目是你随便建,只要不违反标准就可以。违反标准就是违法,就出来你。法无禁止即许可。
换句简单的例子,你要开车,只要你有驾驶证和行驶证就可以,我不要求你作一个你开车是否可能违法的评估,反正只要你违法,我就处理你。
反之,你特殊要求要违法开,例如逆行,或者走紧急道路,那么应该作一个评估,证明没有危害,或者有特殊需要。作为管理者决策依据。
从这个起源来看,一个好好的制度,从建设的时候就走向了歧途。成为部门所谓的工作把手。结果导致的就是重审批轻监管,也是啊。一个是纸上谈兵多舒服,谁愿意付出精力进行监管啊。
此外,既然环评体系已经建立了,就应该说说环评单位的定位。
市场经济下,要遵循市场规律。所谓谁污染,谁付费或者担责。同样,谁出钱,谁受益。
环评单位受雇于建设单位,从职业道德上就应该站在建设单位的立场上。就象律师,原告律师为原告服务,被告律师为被告服务,原告律师如果提供对原告不利的证据其实是违反道德的。当然,任何证据的造假行为要负责的。造假就取消其资质。
所以,要求环评单位拿着建设单位出的钱,站在公众的角度进行工作是不道德的,也是无法实现的。
那么谁为公众利益负责?这是管理者的责任,管理者可以雇佣另外的专业单位为公众代言。
所谓屁股决定脑袋。试想,建设单位出钱雇佣了评价单位,就像我家雇佣了司机,在为我工作的期间,凭什么要我的司机为别的老板(隔壁老王?公众)服务。
此外。现有体制中红顶中介的来源。
如前所述,由于体制一开始设计就出现了问题,红顶中介不可避免的出现了。那么如何看待红顶中介呐?关键是红顶,中介算个屁,没有红顶,中介就是一个打工仔,就是变成了红顶中介,也是为红顶服务的。
如何算红顶中介,一个中介技术力量再牛,不勾搭上审批者也成为不了红顶。
目前国内反腐势头正猛,打的都是老虎,这是老虎都是有权力的,所谓的gohoedu啊,受贿啊。奇怪的是,为什么反腐的重点是受贿而不是行贿。因为腐败者掌握权力,不行贿无法生存,所以只要把贪腐的权力者打掉,大家自然不需要行贿的。这是从根子上解决问题。
但是奇怪的是,只有环保部把板子打向了所谓行贿者。一个中介,再牛也没有审批权,顶天了就是个行贿者,这样的搞整改,不是蒙人嘛?
权力的两个环节,所谓的技术评估中心,所谓的环评司,这是根子,把根子修正了,没有了红顶,哪里来红顶中介。现在故意导向环评单位,就算把全国环评单位都取消了,没有了中介,因为红顶还在,那就是红顶上介或者红顶下介。
最后说说评估中心的问题,
评估中心的存在豪无法律依据就不用说了,现在完成成为了审批单位的白手套,所谓的培训,资质认证,继续教育,报告书审查,哪个环节靠的拨款,我和他们打了十几年的交道,实在想不到这个二老爷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举个例子来说,一个报告送给评估中心,评估中心意见中提出报告书未附上有关的环境功能区划图。
这是多正常的一个意见。估计评价单位都没有发现这其中的问题。评估中心唯一可能存在的意义应该是对评价报告结论和论证进行质疑,这种质疑是平等的。你认为没有附上环境功能区划图,只是质疑,你质疑的基础在哪里,从道理上来说,评估中心应当提供环境功能区划图,用图证明报告书里面的结论不正确,否则评估中心没有权利提出质疑。质疑是占不住脚的,假如提供的环境功能区划证明评价单位认为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区划的,不违规的,评价单位根本不需要补充这个图件。后面我会说明为啥举例提出环境功能区划图的原因。
说的有点绕,用法庭的事情举个例子,原告被起诉杀了人,原告律师举证,案发当时原告在某某餐馆吃饭,提供了餐馆的监控录像的证据。检方如何办?第一,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真实性检查(如,对监控录像的时间,等等),第二,就是用现场指纹等证据证明对方的证人证言有问题。你举得检方要求原告再补充6个在餐馆的证人证言说明被告当时确实在有道理吗,从逻辑上应该是检方你去找证人证言反驳对方的证据啊。
回到环境功能区划图上,这个属于法规和标准性的东西,项目在不在里面,这个还用进行评价???你管理部门是干啥吃的?补充上不还是符合区划吗?补充这个有个屁意义。不符合区划的你就直接否决掉不就完了。
好了,一个简单的环境功能区划图,已经体现了评估中心脱裤子放屁了。
再说点技术性的东西,一个库房涂成蓝色对鸟类迁徙有没有影响,作为一个多年的科研工作者,会找一大堆资料,最后的结论很可能会是现有的研究资料不能证明库房涂成蓝色对鸟类有明显的影响,但是需要继续的观察。如果一旦对鸟类产生不利的影响,应该换色。够全面科学的吧,你论文导师会说你比较慎重,科研态度不错。到了评估中心这里来,如下的结论肯定会出现”评价单位细化说明库房涂成蓝色对鸟类的影响,补充库房蓝色对鸟类无影响的定量的数据“,我去,要是有影响你提供反面的资料啊,你圣母一样让我提供无影响的资料。你认为有影响,不相信评价单位没影响的结论,凭啥让评价单位去找无影响的数据,而你评估中心不提供有影响的数据啊。因为一些科学问题在现在是没有比较全面的研究结论的,例如蓝色对鸟类的影响,所以评价单位罗列一堆数据已经说明这个问题了。现在的逻辑是,评价单位提出任何一种结论,评估中心都可以要求其完善其证据资料,但是评估中心提供的任何一种观点,都根本不需要提供证据。这种技术评估,有个屁意义。
类似的逻辑问题多了去了,评价单位说某某鸟迁徙不经过此地,因为没有观测到。评估中心就要求,既然不经过此地,你给去他经过哪地的路线。这不是扯淡吗,你不认可不经过此地的结论,你给出经过此地的证据啊。至于他不经过此地经过哪地,管我的项目啥问题,他高兴,他座奥巴马的飞机也不管我项目额是啊。
就是因为这些乱七八糟的评估中心,现在的环评报告,随便拿出来一本,砸死大象都是奇怪。
为啥大家都最反感评估中心,就是这个机构在技术上不行,就是嘴炮,他自己根本写不了环评报告,但是对谁的报告他都得得得。在法律上没有依据,完完全全是个怪胎,其实他要是有技术,完全可以作公众环保的代言人啊。环评根本不需要环评单位,就让评估中心作为独立第三方进行就完全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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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8 20:44: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声叹息,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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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9 05:43:50 | 显示全部楼层
乱,总得有个源头。源头在哪里?不治元,怎能根治?也永远只能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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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9 20: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乱象之一,各行各业均是如此,大道不正,小路难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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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30 01: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南方周末敢报道,这篇文章最少要早5个月就报道出来了,而且肯定比这个写的要深,要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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