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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国土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中央、省属驻济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 5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二、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6月19、20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9日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20日 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三、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前(2002年12月18日),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并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四、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统一使用济宁市网上报名系统。
(一)全市设市中区、任城、曲阜、兖州、泗水、邹城、微山、鱼台、金乡、嘉祥、梁山、汶上、高新区、北湖度假区、市人才服务中心、兖矿集团、市直17个报名点,分别负责所属部门单位考生的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确认缴费。
考生登陆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www.rsks.jnrsj-sd.gov.cn)进行网上报名。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并将上传照片保存以备办理证书时使用。上传照片要求:近期证件照,白色背景,黑白/彩色不限,图像清晰无变形。因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下载《考生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存报名确认点),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集中到所属报名点指定确认地点缴费、办理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时间:1月28日至3月2日,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到3月4日,具体时间由各报名点自行安排。市直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4日,确认地点为人才大厦一楼大厅,联系电话:2967978。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
5、报名点(部门)承诺书。
(二)报名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候。
2、各报名点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把关。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的信息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对伪造学历、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3、各报名点于3月5日前将报名汇总表、学历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4、各县市区人事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将报名点的设立情况、报名时间和有关考试政策的情况及时通知广大考生,尽量避免漏报、错报情况发生。
特别提醒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类别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以及在考试时,由于答题卡上填涂的试卷代码与题本的试卷代码不一致而导致考试成绩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五、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规定,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科目4科,每科目62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执行。
六、其它事项及要求
1、《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3、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0年6月14日至20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各县市区人事局务必将下载准考证的网址、时间及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4、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七、为便于考生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本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单位: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邮政编码:100026,联系人:姚佳,电话:(010)59194907。
各县市区人事局、国土局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规范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年一月二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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