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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舟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6月16日至17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6月16日上午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7日上午9:00—11:00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2:00—4: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2月8日至22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
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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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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