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所有资料全部下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背景材料
甲公司投资建设一幢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的框架结构商场工程,乙施工企业中标后,双方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工合>(示范文本)签订了合同。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承包式,合同工期为405天,并约定提前或逾期竣工的奖罚标准为每天5万元。
合同履行中出现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乙方施工至首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甲方书面通知将首层及以上各层由原设计层高4.3米变为4.8米,当日停工,25天后甲方才提供正式变更图纸,工程恢复施工。复工当日乙方立即提出窝工损失150万元和顺延工期25天的书面报告及相关索赔资料,但甲方收到后始终未予答复。
事件二:在工程装修阶段,乙方收到了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文件,调整了部份装修材料的品种和档次。乙方在施工完毕三个月后的结算中申报了该项设计变更增加费80万元,但遭到了甲方的拒绝。
事件三:从甲方下达开工令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本工程历时425天。甲方以乙方逾期竣工为由从应付款中扣减了违约金100万元,乙方认为逾期竣工的责任在于甲方。
问题:
1、2略(主要讨论一下第3题)
3、事件三中,乙方是否逾期竣工?说明理由并计算奖罚金额。
为什么这道题网上的答案都是:乙方不是逾期竣工,理由:因为造成工期延期是由建设单位提出变更引起,非施工单位责任,乙方已有效提出索赔要求,所以甲方应经予工期补偿。甲方给乙方的费用索赔为20*5=100万元,延长工期20天。????????????
我怎么觉得由于事件一工期已顺延了20天,说明工期为405+25=430天,工程历时425天,提前了5天,甲方给乙方奖励5*5=25万元。
请问各位朋友们,到底怎么才是对的呀,理由是什么呀,为什么网上的答案都是100万元啊,如果是正解,那理由是什么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