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84|回复: 2

固定资产的认定标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9-26 20: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所有资料全部下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新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对外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57条规定:固定的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对外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
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条规定:除不动产之外的固定资产是指:1、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2、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
四、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第33条规定:个体户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的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在1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器具等为固定资产。
请教在具体的工作中,固定资产的认定标准到底以哪个为准?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9-27 07: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会计核算按照会计准则规定执行,税收计算根据税法规定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发表于 2008-9-27 12: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认为会计核算按照会计准则规定执行,税收计算根据具体的税法规定。税法与会计准则在多处规定中都有不同,应分别对待。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最新帖子|国和论坛 ( 京ICP备12043779号-9 )

GMT+8, 2025-4-19 18:53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