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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国报关员考试网每日一讲(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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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5 18: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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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员要熟记的特殊时间项目一览(第一部分)
    2小时:民航降停或起飞前2个小时通知海关。
    24小时:海关对走私嫌疑人扣留时间,特殊可延长至48小时

    24小时:出口货物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24小时:进境船舶报关,应在船舶抵达口岸前或抵达口岸后24小时内申报。如果不能及时提供齐全的载货清单,出具保函后,应卸货后的24小时以内补齐交给海关。出境时,应在驶离口岸前24小时通知海关(如停泊时间不足24小时,应在抵达口岸时),办理出口岸手续。

    3日:海关发现进出境货物有侵犯知识产权嫌疑的,应制作扣留凭证送达收(发)货人,并书面通知权利人,权利人自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出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书面申请的海关予以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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