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所有资料全部下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第一章
行政法理论概述(2分—3分)
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
2、行政法法律渊源
考生应注意各
行政
法渊源在表现形式上的区别:
(1)法律以“法”的形式表现,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法规以“条例” 的形式表现,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3)规章以“办法” 的形式表现,注意:《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
3、冲突问题。(单选题)
不管是法律法规之间冲突,二选一,全国人大作出的裁决、国务院裁决。与法律有关
由全国人大裁定,剩下的都由国务院裁定。
4、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监督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的区别(多选题)
行政法律关系基本特征: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具有非对等性 、内容是法定的、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行政法律关系争议可以依行政程序、准司法程序或司法程序解决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处于主导地位,而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监督主体如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等处于主导地位,行政主体处于被监督地位。行政法律关系中,相对于行政主体的另一方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监督法律关系中,相对于行政主体的另一方是监督主体。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而在行政监督法律关系中,客体主要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
第二章
行政主体(1分—2分)
1、行政主体的特征(多选题)
(1)行政主体是社会组织
(2)行政主体是享有行政权力组织
(3)行政主体是
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4)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2、行政职权的特征
(1)公益性 (2)优益性
(3)支配权 (4)不可自由处分性
3、行政立法权
拥有行政立法权的机关:
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
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经权力机关特别授权,某些经济特区的市人民政府。
4、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的区别(多选题)
(1)设立机关不同。派出机关是由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派出机构则由各级人民政府的
职能部门设置。
(2)职能范围不同。派出机关的职能是多方面的或综合性的,履行着一级政府的职能;
派出机构则只限于管理某项专门的行政事务。
(3)主体资格不同。派出机关在法律上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是职权行政主体,
且是地域性行政主体;派出机构则只能成为授权行政主体,且只能是公务性行政主体。
5、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多选题)
国家公务员代表行政机关,以所在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其行为的结果归属于
相应的行政机关。对国家公务员执行职务行为中所造成的损失,由国家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具有诉讼地位,不是行政主体。
6、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区别(多选题)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使的权力来源不同
来源于行政机关的委托
源于法律、法规的明文授权规定
行使行政权的方式不同
必须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
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
法律地位和行为的后果
(1)
非行政主体
(2)
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中
不具有被告或者复议被申请人资格
(3)后果由委托行政机关承担
(1)
独立的行政主体
(2)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当中,
可以直接当被告或复议被申请人
第三章
行政行为(3分左右)
1、行政行为的特征:从属性、裁量性、
单方意志性
、
效力先定性
、强制性
2、行政行为的内容
3、
行政行为的分类
: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单方行政行为
和双方行政行为、
要式行政行为
和非要式行政行为、作为行政行为和不作为行政行为、
授益
行政行为和损益性行政行为(新增)
4、行政行为的无效、可撤销的情形
5、时间的规定:无效的行政行为
自始无效
。被撤销和废止的行政行为
自撤销、废止之
日失效。
6、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的特征
7、行政立法权的主体,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
8、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相区别,行政强制的种类
9、行政程序法的
基本制度
和基本原则
第四章
行政许可法律制度(3分—6分)
1、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的区别(P33)
2、行政许可的特点: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对外的外部行政行为,是一种经依法审查的行为,是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3、《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重点掌握信赖保护原则(首次确立的原则)
4、可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税务行政许可,教材中新增的内容
5、行政许可设定的权限划分,注意临时的行政许可的时间规定
6、(P43)行政许可实施的主体,
7、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P44)
(1)种类:行政机关主动听证和相对人申请听证(有关的时间)
(2)法律的强制规定:审查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主持人
(3)举行听证前7日公告或者通知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有关听证的时间、地点等。
8、(P45)行政许可实施的期限规定
9、(P47)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
10、(P48)行政许可相对人的违法责任
(1)行政许可申请人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
,
申请人在
1
年内
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2)被许可人以
欺骗、贿赂
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申请人在
3
年内不得再次
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行政处罚法律制度(不低于10分)
1、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法定原则,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原则,一事不二罚原则
2、(P53)行政处罚的种类:人身自由罚(
行政拘留的期限
)、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还有财产罚
3、(P54)行政处罚的设定
(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4)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
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4、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限制人身自由罚只能有公安机关执行
5、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6、行政处罚的适用方式,注意例外的情形
7、行政处罚的追溯时效(2年)、税法(5年)、治安管理(6个月)、起算点
8、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1)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
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但是,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
处罚决定。
(2)海关依法扣留走私犯罪嫌疑人,应当制发扣留走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扣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48小时。
9、听证程序
(1)申请听证的范围
(2)海关作出的应当进行 听证的
(3)有关的时间规定
(4)本案的调查人员不能成为听证的主持人
10、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时间、可当场罚的情形、不交罚款的后果
11、涉嫌案件的移送程序:时间(
24
小时,3日
)
12、
税务行政处罚
13、纳税人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及处罚
14、与税务处罚有关的听证程序,重点
范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