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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五矿进出口公司,向香港[国别(地区)代码110]某公司,出口铁矿粉一批。该公司又将本批货物,直接卖给日本(国别代码116)某公司。其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最终目的国(地区)”应填报为:
A、香港(110) B、日本(116)
答案:B、日本(116)来源:
答案解析:《规范》规定:“最终目的国(地区)”是指已知的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的国家(地区)。同时,应按照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所示,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该题所及出口货物,在出售时,卖方已经知道了其最终消费使用的国家是日本某公司,而不是香港某公司。因此,最终目的国(地区)应填报为:日本或116。
北京某合资企业,经海关同意,将原从日本横滨港(港口航线代码1354),海运进口的投资设备,转为内销。其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装货港”应填报为:
(1) 日本横滨港(1354) (2) 中国境内(0142)
(3) 中国(0142)
答案:B、中国境内(0142)
答案解析:《规范》规定:“装货港”是指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同时,应按照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所示,选择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对于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本栏目填报“中国境内”(0142)。该题所及货物,是加工贸易企业转内销的投资设备,在补办进口手续时,该投资设备并没有实际进境。因此,装货港应填报为:中国境内或0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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