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02|回复: 0

理财规划师二级《理论知识》讲义:注意的事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31 16: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所有资料全部下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财产分配规划中应注意的事项  
  1.抚养:通常是指父母对子女在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照料,包括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等。  
  对于子女的抚养义务,不但存在于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而且在婚姻关系破裂,夫妻双方已经离婚的情况下仍然存在。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要充分考虑双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抚养子女的一方应适当地多分配到一些财产;对于子女未随其生活的一方,应当向子女支付抚养费。  
  包括子女对外所欠的债务等。  
  2.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即指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无条件的,赡养义务的承担主体不仅包括生子女,同时也包括养子女和与继父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
  3.夫妻债务
  (1)夫妻个人债务。①夫妻双方约定由其中一方承担的债务。如果夫妻约定由一方承担债务,但没有把这个约定通知债权人并征得其同意,则约定不对债权人产生效力。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③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并且收入确实没有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④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因一方实施违法行为所欠的债务;婚前一方所负的债务;婚后一方为满足个人欲望所负的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等等。
  (2)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共同生活所产生的负债。夫妻共同债务是一种连带债务。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
  ①夫妻双方共同举债。②夫妻一方负债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需要。③夫妻双方约定由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对于婚前一方的债务及婚后一方的债务,如果夫妻约定为共同债务,也应为夫妻共同债务。约定必须为债权人知道并且同意才能对债权人有约束力。
  例:甲于2000年与乙结婚,2001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A.由甲偿还 B.由乙偿还 C.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D.主要由甲偿还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最新帖子|国和论坛 ( 京ICP备12043779号-9 )

GMT+8, 2025-4-15 18:40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