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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
客户资料:王女士,29岁,公务员,月均收入10000元
年缴保费:10000元
客户需求:兼顾保障和理财的需要,要求一家五口人都必须要有保障!
设计思路:
在有社保的基础上,首先逐步完善和提高保障,目的是增强整个家庭的抗风险能力,更好的保护已拥有的财富,其次,在整个保障计划中保障型产品主要考虑的对象是整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其目的是为整个家庭再建立一个备用的经济支柱,已保幸福永续;第三,理财规划的重点放在小孩子的身上,原因是通过逐步积累,让小钱变大钱,为将来孩子的教育费用等奠定一定的基础,除此之外,也能为父母今后的养老作一些补充!
基本情况:一家五口人,夫妻两人,父母及小孩;每年预算交存保费10000元
具体情况及保险利益如下:
一.丈夫:29岁(家庭主要经济支柱),每年交费3600元(其中重大疾病保险费是3400元,交期为20年,保险期为终身;200元意外伤害保险费,交费期为每年一次,交一次保一年)
可获得的保障利益:
1.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以后,即可终身拥有12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障金(社保中的大额医疗保险同时可以享受);
2.从保险合同生效的次日凌晨起,即可拥有1.2万元的意外医疗保险金;
3.如被保险人一生未患重大疾病,待被保险人百年归世、自然身故后,公司将赔付12万元给被保险人生前所指定的身故受益人(如被保险人到一定的年限后,不想再继续保留此保险合同,可以提出终止合同,领出相应的钱为己所用)
4.被保险人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50岁以前,意外身故保障金为20万元;51岁至65岁之间的意外身故保障金为16万元,65岁以后的意外身故保障金为12万元。
5. 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以后至终身,疾病身故保障金为12万元(180天以内因疾病身故为责任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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