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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监管资本的构成监管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部分核心资本核心资本是商业银行中最稳定、质量最高的部分,银行可永久性占用,可以长期用来吸收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损失,是银行资本的核心,包括五个部分:1.实收资本2.资本公积3.盈余公积4.未分配利润5.少数股权附属资本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准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债、混合资本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留部分,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计入附属资本的长期次级债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扣除项我国商业银行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应从资本中扣除以下项目:1商誉2商业银行对并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3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方法① 分子对策——增加核心资本(发行普通股、提高留存利润)和附属资本(发行可转债、混合资本债、长期次级债)② 分母对策——提高资本充足率(贷款出售或证券化、收回贷款,用以购买高质量的债券如国债、减少发放高风险贷款)③ 综合措施——双管齐下,分子、分母对策一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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