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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司当月将一个尚没有进行施工的宿舍楼项目转让给某建筑施工单位,收取转让款110万元,请问转让在建项目如何纳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单位和个人转让在建项目时,不管是否办理立项人和土地使用人的更名手续,其实质是发生了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于转让在建项目行为应按照以下办法征收营业税:
(1)转让已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但尚未进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征收营业税。
(2)转让已进入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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