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19|回复: 1

企业财产保险除外责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9-22 17: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所有资料全部下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除外责任”指保险人不承担的责任,也是保险人不保的风险,因为企业财产保险并非可以承保所有危险事故,这些不保的风险,主要是政治方面的危险;防止可能产生的道德危险与经营业务的损失等。

    《企业财产保险条款》中的除外责任规定,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核子辐射或污染;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等”。由于以上各种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无论是由于上述原因直接造成的,还是由这些原因引起保险责任范围内所列的灾害、事故发生造成的,均为除外责任,如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等原因引起的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因其破坏范围、损失程度难以测定,企业财产保险中没有包括上述各项因素,故列为除外责任。再如“火灾”为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但被保险人为了图谋赔款而故意纵火造成的损失,保险人当然不应负赔偿责任。

    企业财产保险条款的除外责任中还规定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引起停式、停业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如停式、停业期间支出的工资、各项费用、利润损失以及对外签订合同所需承担的各项经济责任等);“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坏、保险财产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以及消耗”;“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财产以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但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财产,如符合仓储及有关部门的规定,采取相就的防护安全措施,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双方特别约定,可在投保企业财产保险的基础上附加投保露堆财产保险。);“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这是进一步明确凡是《企业财产保险条款》“保险责任”款项中未列举的灾害、事故的损失和费用都属除外责任,保险人一概不负赔偿责任。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9-22 17: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棒极了,无限感谢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最新帖子|国和论坛 ( 京ICP备12043779号-9 )

GMT+8, 2025-4-10 07:39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