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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百科知识:财产保险不同补偿价值的保险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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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2 17: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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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按保险估价划分不同补偿价值的保险分类有定值保险、不定值保险、重置价值保险和第一危险保险四种。

    定值保险是保险金额按投保时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的保险价值确定,保险财产受损时不论受损当时的实际价值(市价)如何,保险人按保险合同上约定的保险金额计算赔款,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部分损失按保险金额乘以损失成数(或贬值率)计算赔偿。

    根据财产保险的赔偿原则,赔偿金额应以实际损失,即损失当时保险标的的市价为限。定值保险以被保险财产在开始订定保险合同时确定的价值代替了发生损失后对保险标的的估价,这是经双方约定,保险人同意的,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因此,实行定值保额并不违背财产保险的赔偿原则。

    定值保险一般适用于货物运输保险。由于货物起运地和目的地的市价不同,为了保障收货人的实际利益,货物在投保时确定保险金额往往把货物成本和运输费、保险费、预期利润等一起包括在内,形成定值保险。

    不定值保险是指在订立财产保险合同进不约定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列明的保险金额仅作为发生保险事故时的最高赔偿额度,保险人以发生损失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市价)来计算赔偿,实际价值低于保险金额,按实际价值赔偿,实际价值高于保险金额,其差额部分应视为投保人自保,保险人按保险金额与实际价值的比例赔偿。

    中国财产保险除货物运输险外,大都属不定值保险。但按帐面价值投保的,其中是否包含有定值保险的性质,意见不一。事实上,即使按帐面价值投保,在保险费分期结算的情况下,帐面价值作为保险金额仅是结算保险费的依据,出险理赔时不是按投保结算时的保额,而是按出险当天的帐面价作为最高赔偿限额,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而出险当天的帐面价值与最近期结算保险费的保险金额必定是有差异的,所以按帐面价值投保似仍应属不定值保险。

    重置价值保险是指按超过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重置重建价值作为保险金额进行保险。重置重建价值可以包括对财产重置重建时所花成本及费用的估价,也可以包括通货膨胀的因素。

    按重置重建价值来确定保险金额,可以使被保险人获得十足保障,不必以历年折旧的积累来弥补重置重建时的差额,而且由于通货膨胀的影响,物价一般呈上涨趋势,被保险人即使不断调整保额,也很难完全做到足额投保。因此,被保险人愿意预先确定按重置重建价投保,相应多支付一些保费,以求得一旦出险受损时充分的保险保障。

    按重置重建价投保,如果财产全损,则财产的重置重建或类似财产的换置,或财产部分损失,对损失的修理和财产受损部分的恢复原状,均以相等于大致同言辞财产在新建或新置买时一样,以不好于或大于那时的状况为条件。如果财产毁损,重置重建所需费用超过保险金额时,则超过部分应视为被保险人自保,保险人相应地对损失负比例分摊的责任。

    第一危险保险是指投保人在保险人同意下,不以其财产的全部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而以一次保险事故可能发生的最高损失金额来确定。在发生损失时,不论保险金额与全部财产的价值比例多少,只要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实际损失赔偿,损失多少赔多少,不进行比例分摊。

    第一危险保险实际上是把保险财产的价值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价值和保险金额相等,在保险金额内的任何一部分财产,保险人都认为十足投保,给予全额赔偿;超过保险金额的第二部分价值,保险人则认为是“第二危险”,被保险人没有投保,发生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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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2 17: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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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2 17: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让我很感动,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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