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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佛山市民容某给爱车买了保险,赔偿限额为10万元,不料交通事故发生后索赔,保险公司以资料不全百般推诿,双方最终对簿公堂。18日,禅城法院一审判处保险公司向容某支付保险金44837元。
去年4月11日,容某向保险公司投保该车第三者责任险并支付了保险费,赔偿限额10万元。不幸发生了。去年12月15日,司机杨某驾驶该货车与方某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方某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主持调解,事故费用合计99640元,双方各应担50%。
事后,容某向保险公司提交了机动车索赔书,但对方以他提交的资料不齐为由拒收。今年4月份,容某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既不收取材料,也不发出拒绝赔偿通知书的行为,显然是怠于履行理赔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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