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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一般为单位工资总额的0.5%
本报今天上午消息记者马汉青报道:全国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将陆续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国家劳动保障部等部门的最新政策引起广泛关注,广东的情况怎么样?记者今早采访了广东劳动保障问题专家。
专家认为,国家新政策的出台,除了明确将事业单位职工纳入工伤保险外,其中最大的变化,可以说体现体在“认定标准”的统一上。
据介绍,过去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其工伤等不是由劳动部门认定的,工伤待遇标准等也有所不同。而新政策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四个方面,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工伤保险,在缴费方面会不会大大加重单位的负担?
专家说,其实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是相当低的。工伤保险费由单位缴交,事业单位一般而言工伤风险也不高,相应的缴费比例一般应为单位工资总额的0.5%,即使以广州这样社平工资较高的城市,每人一年的缴费也才200多元。“新政策的实施,可以大大减轻相关事业单位的后顾之忧”。
专家表示,新政策对广东影响不会太大,因为广东在工伤保险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专家说,虽然全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过去未将事业单位职工纳入工伤保险,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早已明确,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应当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很多不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际上已经按规定为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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