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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是嘉定区真新街道社区助老服务社的员工,2004年8月经培训后参加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始时每月工资是800元,并以此缴纳社会保险金,不知为何原因从去年6月起我们收入调整为500元,而街道则以每月600元标准缴纳我们的保险金,其中一位助老服务员某月只拿到131元工资。我们想知道有关部门是如何计算我们工资?该缴多少保险金?
读者陈彩萍
记者调查
记者向真新街道社区管理科有关人士了解到,真新社区助老服务社于2004年10月成立,由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培训社区助老员上门为需要帮助的老人提供各种居家养老服务。为了鼓励助老员的工作积极性,服务社于去年4月重新拟订考核分配方案,将助老员的月薪改为每月基本工资500元,另300元作为考核工资(每月工作小时×每小时系数),这样的分配方案对部分工作能力较差、工作时间较少的人,收入可能会低一些。
记者又询问按什么标准缴纳助老员保险金问题时,社区管理科人士说,按照规定,本市万人就业项目缴费标准是按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缴费。服务社成立之初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将助老员保险金按照800元的基数缴纳,所以从今年4月起街道按照统一标准690元基数进行调整,个人承担部分助老员无需支出。至于读者反映有个别助老员一个月只拿到131元工资的情况,据查是此人这个月上岗时间较短的缘故。
据悉,真新街道社区管理科日前对此事进行了自查,按照劳动合同和劳动法有关规定,对街道内从2005年4月至2006年期间出现月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几位助老员及时补发了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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