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60|回复: 0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避税筹划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1-15 14: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所有资料全部下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根据《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可以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有以下几种消费品。

    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酒和酒精为原料生产的酒;
    3.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4.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护肤护发品为原料生产的护肤护发品;

    5.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宝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6.以委托加工收回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有些企业由于不了解以上委托加工过程中代扣消费税可以在最终加工销售缴纳消费税中扣除,而多缴了消费税。

    例:某首饰厂外购宝石一批,价格10000元,该厂将宝石委托另一宝石厂磨制后收回,共支付加工费7000元,对方代扣消费税1888.89元,然后该厂又进行钻眼等深加工后出售,共取得销售款60000元,结果该厂缴纳了消费税: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最新帖子|国和论坛 ( 京ICP备12043779号-9 )

GMT+8, 2025-4-19 18:47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