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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赵舜深
农村基层经济组织财务问题不少
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大部分村没有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大额资金投资、费用开支没有经集体研究确定,资金支付由村主要领导说了算。大部分领导干部放松了经营管理,如有的村土地承包或出租给村民,数量多,数额大,但管理跟不上,承包款和租金收不起,长期拖欠,造成遗留问题,影响到集体经济的积累。
监督不力,整改不落实。一方面一些村干部对内部财务监督工作不重视、不理解、不支持。有的认为只要自己不贪污,不多占冒领,监督不监督一个样;有的甚至错误地认为,监督就是整干部,致使监督工作只停留在形式上。另一方面由于上一级部门的财务监督力度不足,监督措施未能落实;部分已监督检查的单位,强调种种原因,对于存在问题未能及时落实整改。
法制观念淡薄,参政意识不强。大部分村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淡薄,有的根本不懂法,集体各项经济往来,只有村委班子主要成员知道;广大农民法制意识和参政意识不强,群众关心的是自己能分到多少实惠,而对集体经济是否按政策办事、对本人是否参与各项政治活动,意识不强;部分村干部以权代法,凭借手中的权力,花钱自己拿,收钱不入账,开支自己写发票,造成开支不合理,贪污挪用集体资金的情况严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时有发生。
会计基础薄弱,人员素质较差。村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十分薄弱,有的仍执行旧会计制度;有的用流水账记;有的甚至只用一本笔记本记。由于基层乡镇中心任务繁多,人员配备少,平时未能经常性开展业务学习,造成财会人员业务素质较差,因而不能严格履行职责,因会计业务知识一知半解,账务处理不当,而造成违纪违规现象较为普遍。
加强村级财务监督三大要点
要点一:健全监督网络,切实加强领导。
——加强监督检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干部的整体素质。要配备一支政治过硬、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业务熟悉、秉公办事的监督检查队伍,经常组织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农村财务监督检查业务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监督检查人员的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使他们不单具有农业部认证的监督检查资格,还有丰富的财经会计知识和较高的工作能力。
——完善监督检查网络。自上而下可建立(市)县—(乡)镇—村各级财务监督检查机构,完善各级的管理,做到级级有人负责,处处有人把关,环环相扣,使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加强监督检查队伍的领导,为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强而有力的后盾。加强领导是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关键,监督检查机构要由主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直接领导、指挥,主管农业的副镇长要参与监督检查业务的协调。只有这样,才能使监督检查工作能正常开展。
要点二:完善工作制度,实施全方位监督检查。
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广东省九届人大10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监督检查条例》,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坚决依法办事;
对镇的农村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形式、对象、内容、监督检查方法和方式、监督检查程序必须作出明确规定,规范监督检查工作;
在开展监督检查活动过程中,可以实施五种监督检查:一是全面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常规检查,深入、全面地掌握被监督检查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和资金运作情况,及时帮助被监督检查单位理顺账务、健全制度。二是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群众关注的焦点,把土地款、内外借款及捐赠款等资金列为重点监管的内容,实施专项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彻底摸清了被检查单位关于上述几方面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使集体经济利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三是离任审计。为比较准确地评价离任干部的工作实绩,明确经济责任范围,保证移、接任过程中相关工作能全面、顺利移交,监督检查组对将要离开原领导岗位的各单位负责人或移任财会人员进行离任审计,着重审核离任者在职期间的经济业务,理顺经济关系,使离任者安心、接任者放心。四是账制监督检查。要认真落实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工作中账制建设的规定,确保会计核算按照规定进行,坚持每年至少一次对各经联社实施账制监督检查,帮助完善账务,更正错账,使集体财务账目能够准确、及时、客观及科学地反映经济活动情况。五是委托监督检查。针对桥乡的实际,接受华侨的委托,对华侨出资设立的福利基金会的资金管理与使用效益,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并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将详细情况反馈给海外华侨,认真履行委托监督检查的权利,使之能够确切了解善款的使用情况,使华侨消除投资后的心理顾虑。
要点三:规范监督检查程序,注重落实整改。
为确保监督检查质量,监督检查组在开展每一项监督检查活动时都应坚持抓好五个环节:制订监督检查方案,明确监督检查对象、内容和项目;及时发出监督检查通知,使被监督检查单位明确被监督检查项目,及早做好准备;做好详细的调查记录,为监督检查报告和结论提供充分、有力的依据;拟定监督检查报告,提出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跟踪监督检查决定的落实并建立监督检查档案。
在规范监督检查工作程序的同时,要针对以往财务检查及监督检查初期查出的问题少改或难改的情况,加大整改力度,实行专项督办,使查出的问题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
总之,农村实行村务、财务公开之后,许多村民对财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持怀疑态度,监督检查部门只有及时对被监督检查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作阶段性总结,客观系统地反映被监督检查单位的财务收支,干部群众才能够更全面地了解经济活动内容,从而消除各种疑虑和误解,真正还干部一个清白。同时,通过加强村级财务监督工作,才能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制度,使集体资财和公共积累得到有效的保护,并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从而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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