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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证券公司后,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新旧衔接的原则也得到明确。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出通知要求,基金公司和期货经纪公司2006年年报的编制仍遵循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从7月1日起,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通知要求,在按照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编制2006年年报的同时,基金公司、期货经纪公司还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新旧会计准则的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反映重大差异的调节过程。
通知还要求,基金公司和期货经纪公司应在6月30日之前,将会计核算系统等调整到位。7月1日以后应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基金公司和期货经纪公司2007年年报应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
据悉,为了便于基金公司顺利完成新会计准则下会计科目的设置工作,保证行业整体基础财务信息质量,提高财务信息的准确透明度,监管部门近期还将发布《基金管理公司年度财务报备表(2006年度)》,并通过2006年度报备表向公司提供符合新会计准则要求的《基金管理公司会计科目设置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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