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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办法》,所有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人,不管是否已经缴纳过个人所得税,或者一年当中就一些收入进行过申报,当年结束的时候,都要到税务部门自行办理申报。 中新社发 michal lee 摄
海淀区高校年所得超过12万元者有约1300人,但目前仅有47人进行了申报,只占3.6%.海淀区地税相关责任人表示,申报率不高的主要原因是一、二月份正值学校考试放假。
昨日上午,海淀召开“北京市部分高校个税自行申报座谈会”,北大、清华、人大、北外、中财、北航等近10家大学的副校长和财务主管与地税部门进行现场座谈。
海淀地税相关负责人表示,会上各大学都表示了对于个税自行申报工作的支持,并在学校内部进行了宣传,由于一、二月份正值学校考试放寒假,因此这段时间的申报率并不是很高,但是相信在三月份将会出现申报的高峰期。
地税部门领导承诺,大学开学后,将亲自到学校进行个税申报的培训,以便帮助海淀区各大学做好今年的个税自行申报工作。
据了解,2007年进行个税自行申报的期限为1月1日到3月31日,纳税人逾期不报,最高可被处以1万元的罚款。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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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国家税务总局11月8日发布《》(国税发[2006]162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的五种情形,指出了纳税人“年所得”的定义,以及个税自行申报的方式等相关具体问题,为了方便广大纳税人更好地了解该办法,特制作此专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知识点小贴士:
个人所得税需要自行纳税申报的五种情形: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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