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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沪深交易所同时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2006年年报必须对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作出说明。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证监会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自身业务特点,在2006年年报全文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分析并披露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此外,年报里还必须详细披露有关公司执行清欠的进展,年底尚没有清欠完毕的公司,必须拿出进一步的措施和责任追究方案,年底未完成股改的公司应该在年报中披露来年的股改安排。
根据通知,为避免上市公司年度报告过于集中披露,上证所每日最多安排50家上市公司公布年度报告,深证所每日最多安排25家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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