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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税收优惠六大"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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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5 13: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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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取得空前发展,总体数量显著增加,获利能力明显增强。调查表明,从2001年到2004年,中小企业的各项指标均实现了大跨度提高。其中,新增企业10万余家,增长了61.05%;总资产规模也上升近六成,而工业增长值,产品销售收入及利税总额均翻了一番。总小企业数量已占全国企业总量的99.3%、中国GDP的55.6%、工业新增产值的74.7%、社会销售额的58.9%、税收的46.2%以及出口总额的62.3%均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由于中小企业在社会经济中处于弱势地位,在很多方面政府必须给予大力扶持,其中税收政策是扶持措施中一个重要环节,但其在一定层面上还要临着突破性创新,主要原因是就操作层面上而言,税收政策尚存在一些“症状”。

    症状一:政策目标起点不高,针对性不强
    从目前税收优惠措施看,其中近一半的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措施主要是为了解决残疾和就业等社会问题而出台的,并没有从中小企业本身的特殊性考虑,这就造成了我国相关的税收政策琐事目标起点低且不明确,针对性不强的缺陷。

    诊断:税收政策要有针对性,税收扶持政策应以中小企业自身特点为主,以特殊目的为辅。中小企业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和吸纳特殊人士就业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这是其自身特点决定的,因此,税收政策应根据中小企业灵活多变、适应性强,进入和退出壁垒少等特点,适当放宽对中小企业的税务登记、税收申报等方面的严格管制,使中小企业充分利用自身有时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给予中小企业以自由发展的空间,使之处于社会公平竞争地位。

    症状二:政策法律层次低,措施零散,形式不规范,执行差别大

    我国现行的中小企业税收扶持措施虽然不少,但出台于不同时期,不同经济背景下,大多以暂行条例,文件,补充规定等形式发布,没有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而且,各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差别很大,不利于公平税负,平等竞争。

    诊断:税收优惠政策必须规范化、法制花。我国目前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措施散见于各种法规、文件和补充规定之中,很不系统,规范。由于中小企业在社会中自我保护能力,承受能力和谈判能力都处于弱势地位,这些优惠措施往往很难落到实处。因此,应对目前以执行的一些优惠政策进行清理、规范和完善,形成较为统一,完整的,与《中小企业促进法》相配套的税收优惠体系,充分发挥其在促进经济增长,缓解未来就业压力等方面的特殊功能。

    症状三:税收政策手段单一,扶持力度小
    我国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大多局限于所得税方面,其他税种涉及较少,并且,优惠手段也仅局限于降低税率和减免税两种,形式单一,无法适应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中小企业的要求。同时优惠力度也不够,达不到扶持的效果。以增值税而言,税法把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据有关部门测算,许多地区的一般纳税人税负小于小规模纳税人,如北京地区一般纳税人的税负为1.27%,广东省平均为1.18%.这就大大加剧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在税负上的不公平,剥夺,压缩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

    诊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进一步清理税收歧视政策,一要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改变目前外资企业优惠多,内资企业优惠少,外资企业销售“超国民待遇”,内资企业处于不平等竞争地位的现象;二要改变按企业性质和规模分别征管的做法,实行统一管理,尤其是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上,只要企业会计制度健全,可准确核算增值税纳税额,均可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三要对中小企业的投资行为给予特殊的税收扶持,以促进其进一步发展,壮大,如对中小企业的固定资产购置允许实行加速折旧和特别折旧办法,以增加中小企业的更新换代能力,允许投资亏损结转,以提高中小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允许中小企业的科研费用,培训费用等税前扣除,以鼓励其可以创新能力。

    症状四:粗放式的核定征收方式严重损害了中小企业的利益

    我国税收的征收方式基本上为核定征收和查帐征收两种。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只有6种情况,税务机关才有必要核定征收。然而,目前各地税务机关往往出于地方财政和转嫁负担或完成税收任务的需要,任意扩大核定征收范围,这无疑使中小企业在与大企业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诊断:严格按照标准,严控核定征收范围,严禁随意扩大,人为约定,实行核定征收,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特别要注意根据各个企业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实事求是,公平客观,科学地核定应纳税额,切实维护中小企业的权益。

    症状五:对大企业的税收优惠大,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少;对国有企业税收优惠多,对非共有制企业税收优惠少

    如在资产负债结构调整中,大企业可列入国家计划通过税前核销呆账,消化历史包袱;中小企业包括国有中小企业在结构重组时不能核销银行呆账准备金。同时税务机关对中小企业纳税人“轻服务,重罚款”的征收手段没有起到扶持中小企业的作用。

    诊断:优化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建立中小企业税收管理辅导中心,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指导,发挥管理辅导中心作为税务部门中小企业中介结构的角色,主要负责中小企业的税收服务,税收辅导,相关会计处理,建账和纳税申报,同时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宣传和税收监督工作。中小企业以资源形式加入管理辅导中心,政府对加入该中心的会员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以鼓励更多的中小企业加入。通过建立管理辅导中心,简化中小企业的纳税申报程序,缴税程序和提高企业核算的准确性,降低中小企业的纳税成本。

    症状六:中小企业税费本末倒置,费强税弱想象严重
    据统计,目前中企业上缴的税外费用约是税收的1.5倍,所谓“头税轻,二费重,三费四费无底洞”。各种名目的乱收费,集资,罚款,摊派屡禁不止,从公开转向隐蔽,从强制转向协商,从直接转向间接,把行政职能化无偿变为有偿,使中小企业有苦难言。

    诊断:加快“费改税”步伐,彻底清理对中小企业的不合法收费,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名目繁多的税外收费已成为影响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痼疾,为此,应加快“费改税”步伐,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通过规范税收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尽快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让中小企业在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中轻装上阵,在经济发展中提升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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