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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国税局制定下发了专门针对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管理暂行办法》。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是指海关通过计算机网络,从实行全过程计算机管理的加工贸易企业中提取所必需的财务、物流、生产经营等数据,与海关计算机管理系统相连接,从而实施对保税货物监管的一种方法,其基本运行机制为周转量控制、一次备案、滚动核查、联网核销。
加工贸易税收管理是出口退税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山东省情况来看,近年来加工贸易出口已占到全省出口总值的一半,完善加工贸易税收管理和退税服务工作对于促进全省外经贸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的加工贸易税收管理办法建立在纸质单证基础之上,海关以合同为单元核发的纸质《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是税务部门掌握进口信息并开具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依据;对出口企业而言,如果不能提供相关的纸质单证,也就难以向税务部门申报办理《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相应的复出口货物也不能办理出口退税。因此,如何理顺进口信息渠道并确认其作为申请免税依据的合法性,成为出口企业关注的焦点,也成为海关推行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的重要先决条件。
为此,山东省国税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青岛海关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工贸易联网企业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税、关之间信息交换的途径、方式和具体责任人,确认了海关进口电子数据和电子帐册作为申请开具免税证明的依据。为增强业务的可操作性,近日山东省国税局又专门制定下发了《加工贸易联网企业出口退免税管理办法》,就退免税备案、计算、免税证明开具、退免税核销等事项作了进一步明确。上述工作的开展,为已实行联网监管的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也为下一步联网监管企业范围的扩大创造了有利条件,对于激发我省加工贸易企业活力将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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