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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强行指定税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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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5 15: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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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2月27日讯  记者李丽辉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今天表示,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止权力滋生腐败。这是记者在今天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谢旭人说,在税收执法权方面,要重点围绕税额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管理、减免缓税审批、出口退税审批、所得税税前列支审批、税务稽查处罚等重点环节展开监督。在行政管理权方面,要围绕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调配、大额经费审批、基本建设、大宗物品采购、服装制作、票证印制、信息化设备购置等重点环节展开监督。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问题,重点纠正在推广税控器具过程中不按市场化要求,采用行政手段指定单一品牌产品的行为;强行指定税务代理和参与税务代理活动收取费用等行为。据统计,2004年全国国税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026件次,初查核实违纪线索2008件,立案488件,处分干部681人,其中涉及厅局级干部2人,移送司法机关刑事处理8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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