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99|回复: 0

包装物押金如何计算缴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8-6 13:2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所有资料全部下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包装物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包装本企业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包装物按其具体用途主要可分为四类: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的包装物。包装物具有一定的周转性,因此,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对某些包装物收取一定的押金。对这些押金是否要缴税的问题,各税种分别制定了不同的规定。

    增值税:超一年不退还要缴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缴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对包装物押金逾期作了解释:包装物押金缴税规定中“逾期”以1年为期限,对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缴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包装物押金逾期期限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了“个别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较长的,报经税务征收机关确定后,可适当放宽逾期期限”的规定,重新明确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缴税。

    鉴于酒类包装物的特殊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缴税。


    消费税:不按时退还要缴税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中国酒业新闻网)三条规定: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针对酒类包装物押金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征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问题解答〉的通知》规定,对酒类包装物押金征税的规定只适用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收消费税的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和其他酒,而不适用于实行从量定额办法征收消费税的啤酒和黄酒产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啤酒包装物押金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按照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划分档次,上述包装物押金不包括供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

   企业所得税:超过三年要缴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的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从收取之日起计算,已超过一年(指12个月)仍未返还的。包装物周转期间较长的,如有关购销合同明确规定了包装物押金的返还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包装物押金确认为收入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企业向有长期固定购销关系的客户收取的可循环使用包装物的押金,其收取的合理的押金在循环使用期间不作为收入。

一般包装物押金的涉税处理:

  例1、2007年甲企业销售应税消费品(非酒类)收取押金2340元,逾期一年未收回包装物,消费税适用税率10%.
  涉税处理如下:
  收取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2340
   贷: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2340
  逾期时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234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00
  特殊包装物押金的处理:
  例2、乙企业2007年3月销售粮食白酒,不含税价20000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2000元,消费税适用税率20%,从量计征的消费税1000元。
  涉税处理如下:
  2007年3月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25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2000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290.60 [2000÷1.17×1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90.6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000 [20000×20%+1000]
   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341.88 [2000÷1.17×2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341.88
  小结:
  1、一般消费品其押金逾期转收入时,计征消费税;啤酒、黃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其押金在收取时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
  2、啤酒、黃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不缴消费税。原因是啤酒、黃酒是从量征税,而非从价征税;而对啤酒、黃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逾期一年时,要计征增值税,这一点与一般包装物押金相同。
  例3、接例2.到2008年4月该包装物押金相关的科目“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账户余额为1367.52元.
  保证金到期,因其在计提时已做了涉税处理,现在到期时不再作纳税处理,只按余额转账: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1367.52
   贷:营业外收入 1367.52
国和论坛是以专业提供建筑工程、金融会计、国家公务员、职业资格、学历认证、计算机及外贸等九大类100多种考试的考试资讯、考试交流、试题资料下载、考试服务和学习交流平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最新帖子|国和论坛 ( 京ICP备12043779号-9 )

GMT+8, 2025-4-19 18:24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