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所有资料全部下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修订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现已面向全国征求意见,有望在年内出台。新修订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注册测绘师与测绘资质单位挂钩。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海洋测绘、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专业甲级资质需配备5名注册测绘师,乙级测绘资质需配备2名注册测绘师;地图制图、不动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需配备2名注册测绘师,乙级测绘资质需配备1名注册测绘师。据悉,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注册测绘师还将逐步与丙、丁级测绘资质挂钩。未来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资质单位分级将更多的考虑注册测绘师因素,根据注册测绘师人员数量进行认定,以做到科学设定测绘资质等级、合理分配人力资源和拓展测绘资质管理的覆盖面。
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制度自2007年正式实施以来, 取得了积极进展和广泛认同,注册测绘师已成为了引领行业技术发展和提升管理水平的中坚力量。多年来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大力推动下,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制度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以现有《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为中心、配套相关管理办法的多层次制度体系,为注册测绘师制度实施提供政策保障。在2016-2013年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中,合计有近8万名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其中近7000人取得了执业资格证书,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水准的人才队伍,这不仅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我国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蓬勃发展势头,也充分说明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越来越受到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的高度认可乃至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随着推行注册测绘师制度效应的初步彰显,逐渐形成了单位资质管理与个人执业管理相结合的市场准入管理机制,为进一步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奠定了坚实基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