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所有资料全部下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关于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合格标准
资格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造价工程师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20分
72分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40分
84分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
100分
60分
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建
100分
60分
安装
执业药师
药事管理与法规
100分
60分
药学专业知识(一)
药学专业知识(二)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学
中药学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2012年1月16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本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