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6-6-8 07: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长人发[2005]33号
长沙市人事局
长沙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2005年度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4〕74号)和《关于2005年度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发〔2005〕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5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按照湘人发[2004]74号文件的要求,在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统一考试制度。长沙考点的考务工作由长沙市人事局和长沙市建委共同组织实施,市建委负责承办具体考务事宜,市人事局进行监督、指导。
2、根据湘人发〔2005〕36号文件的要求,长沙市人事局和长沙市建委联合成立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长沙考点领导小组,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组 长:
冯 辉 市建委党委副书记
李建章 市人事局副局长
副组长:
李 欣 市建委人事教育处处长
刘国强 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
组 员:
魏 征 市建委团委书记、人事教育处副处长
吴晓峰 市建委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徐 粮 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副处长
冯 平 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主任科员
王 旭 长沙市中等城乡建设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魏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报考条件
1、初级资格报考条件: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中级资格报考条件:
(1)获得土建类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土建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土建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3)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取得高中、中专、技校和取得非土建类专业学历的人员,从事土建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三、专业设置及考试科目
1、专业设置。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建筑工程(含工程造价专业)、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给水排水、供热通风等六个专业。
2、考试科目。初、中级各专业均设置: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实务三个考试科目。
3、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参考科目总分达到规定标准即为合格。合格者即取得土建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考试报名
1、报考时间、地点和程序。区、县(市)初级报考人员,由个人填写《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1),经单位同意,于7月8日前到所属区、县(市)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核,并填写《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见附件2),区、县(市)人事局汇总后连同代收的考务费于2005年7月13日—15日到长沙市报名点即长沙市建设教育培训中心(识字岭人民中路36号五楼,联系电话:5163268)报名。中级和其他初级报考人员由个人填写《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经单位同意后,于2005年7月13日—15日到长沙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填写《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名册》、报名。考试登记表和报考人员名册可在长沙人才网或http://www.world666.com下载。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一张照片贴在《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上,另两张分别粘贴在该表右上角(粘贴三分之一即可)。
2、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05年9月5日—7日(领取准考证地点为考试报名点)。
五、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05年考试时间定在9月17日进行,上午8:00—9:30考专业基础知识,上午10:30—12:30考专业知识;下午3:00—6:00考专业实务。各科考试仍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20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务满分各为150分。
2、成绩反馈。考试成绩于11月中旬反馈。考生可到长沙市建委职改办查阅考试成绩,也可通过拨打电话16885858或上网(http://www.world666.com)查阅。考试合格分数线由省职改办统一划定。
3、考试查卷。按照有关要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查卷。申请查卷程序为:长沙市考生于2005年11月16日-18日持准考证到市建委职改办登记要求查卷的科目,市建委职改办汇总后于11月24日前报省建设厅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