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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大家请相信:改卷的经费真的不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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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3 17:3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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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05-3-12)的考试我发现各个省的考试报名费不太一样,请大家把你们省的考试报名费公布一下,这样我们就可以知道全国收了多少钱了啊!!
湖北省 考试报名费是根据“一级建筑师”考试标准收费的 考4门 300元
考2门 180元
安徽省 考4门 200 多 元
上海市 考4门 200 多 元

我们就按全国平均200元计算,分析费用的分配:
1、各省考试中心的考试组织费: 占60% 为120元
2、出卷费用、试卷印刷成本费: 占20% 为40元
3、其它吃、喝、垃、嫖、等: 占10% 为20元(已经是最少最少的了啊)
4、改卷费: 占10% 为20元(已经是最多最多的了啊,少吃了好多烤鸭节省的啊)
全国30万考生×20元=600万元
30万份卷改2个月 2×23天=46天 30万÷46天=6522份
改卷人员一人一天改8份(一小时改一份,为了广大考生的根本利益) 6522÷8=816人 再加上 ”冒号“ 84人 一共要900人改卷
600万÷900人=6666元 ÷2个月=3333元/月
大家都知道 北京的人均工资是 6000元/月啊 所以 大家不难发现 考试的改卷经费至少缺口700万啊!!!
结论: 请各省的考试中心发通知:要求参加0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每人不交考试费每人25元,请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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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 22:4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没经费阅卷完全是扯淡,四门课三门是标准化考试,只有一门需人工阅卷。交四门的钱不够一门用吗。


强烈呼吁,取消未经过建造师考试的建造师资格,抗议不尊重学习精神、抗议助长不学无术者的气焰、抗议亵渎《行政许可法》、抗议纵容没有业务能力的作项目管理者的行为、抗议暗箱操作、渴望公平公正、渴望公开透明。

成绩不出来,
大家天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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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4 14: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4]2389号

建设部、人事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建设部《关于请核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建综函[2004]16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鉴于建设部在组织注册建造师(一级,下同)执业资格考试时,需要支付命题、试卷(含报名卡、答题卡等)印制、运送和阅卷等费用,核定建设部在组织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收取的考务费标准为:
  (一)综合知识考试,每人每科10元(其中,付给人事部每人每科4元)。
  (二)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35元(其中,付给人事部每人每科10元)。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向考生收取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在考务费标准基础上加组织报名、租用考试场地和聘请监考人员的费用核定。
  三、收费单位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财务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3号)的规定,建设部和人事部收取的考务费,应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具体缴库办法按照《财政部关于确认建设部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2]50号)、《财政部关于确认人事部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3]121号)有关规定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机构收取的考试费,应全额缴入省级国库,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具体缴库办法由省级财政部门制定。支出时由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核定。
  五、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通知自2004年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有效期满后,由建设部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核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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