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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5 20: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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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违法建筑屡禁不止,城乡结合部混乱不堪
(一)问题
一是违法建筑日益泛滥,城乡结合部混乱不堪,规划管理被架空,使健康的城市形态无法保障,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规划没有法治权威,一切都无从谈起。
二是大城市的辐射力被城乡结合部截流。受城市集聚经济的辐射影响,大多数城乡结合的农村经济发展较快,集体土地未经征为国有即进行开发建设,农业用地以使用权流转、合作开发等形式转为建设用地,不仅导致了建设布局混乱、基础设施严重短缺,制约了城市的发展,而且也造成了违法建筑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趋势。
三是城市被“城中村”和边缘杂乱的建筑所包围。这些地方污水横流,是中国的贫民窟。
四是城市环境卫生、形象被严重玷污。
(二)成因
一是现有《城市规划法》被规划区范围所限制,导致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外土地无法进行规划管理,以至于造成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和产业布局的失调,破坏了城市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是土地制度一城两制,管理主体不同。市区土地国有和郊区土地集体所有两种制度并存,在实际管理上往往采用规划部门与土地管理部门分而治之的办法,其结果是城郊结合部成了“两不管”的地带,造成了中国特色的城郊病。
三是拆除违法建筑缺乏执法的决心和队伍。
(三)对策
一是城镇体系规划要进一步落实。用城镇体系规划来强化总体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规划定点、规划实施等责任。结合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来编制城乡结合部的控规、详规,没有控规、详规,不能动土。
二是《城市规划法》改为《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要为未来的发展留下充分的空间,城乡应该协调发展。规划法的管理范围不能局限于城市市区,要在法律上确立城市与乡村的规划关系,明确区域规划的法律地位及相应规范。一方面是解决城市与农村在法律适用上的“两张皮”,制止城郊结合部建设活动的无序和混乱;另一方面,是统筹安排区域内城镇体系的合理结构与布局,明确重点发展和优先发展的中心城镇和地区,以合理的开发时序来获得城乡协调发展和较好的空间开发效益。
三是严格追究、坚决纠正违法占地、乱搭乱建的现象。
四是改革征地办法,征地补偿费主要用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通过用地单位支付足额的社会保障资金来消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而不能再用增加集体土地收益、投资办厂来养人。
四点建议
(一)扶持几大企业集团的同时要注意培养一大批小企业集群
集群的特点:第一是农民自主创业,第二是劳动密集,第三是创新快、成本低,第四是产品与大集团互补。像著名的美国通用公司来中国定点选厂,就是要求当地能配套提供零部件,该公司总裁认为,零部件配套占总成本的25%。长春本来是中国的底特律,中国汽车城,以前全国50%以上的汽车产量集中在这里,但是现在做不到了,而且地位越来越低。为什么?因为我们没有规划理念,整个汽车零部件生产能力只有5多亿。但像杭州万向节厂,一个厂一年的产值就在100亿元以上,再加上永康五金企业集群和余姚、黄岩塑料制品企业集群,整个浙江的汽车零部件生产能力是800亿左右。如果国外汽车制造公司来中国定点选址的话,肯定选长三角地区而不会选在这里,因为这里没有企业集群。像丰田公司的定点制造系统,一个丰田公司有400多家配套企业,围绕在丰田总公司附近,部装生产线采用计算机管理,什么规格、多少数量的零部件,什么时间必须到达生产线的哪一个工序上进行组装,零部件是自动提供的,所以丰田汽车的成本比较低。我们这个汽车城就不能做到,因为附近没有零部件生产的企业集群。第五,以专业化生产介入全球生产链。第六,分工和合作细密,效率高。第七,决定了大、中、小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企业没有竞争力,也就没有城市发展的可持续能力。所以,我们在发展大企业集团同时,要注意培养小企业集群。
(二)兴建大规模制造基地的同时要强调推广大规模定制
大规模制造是上个世纪30年代提出来的,主要特征是低成本的标准化生产。而大规模定制生产,是客户需要什么就制造什么,是市场导向的高质量的制造体系。日本的生产线与我们不同,日本的生产线是柔性生产线,在一条生产线上可以组装10个车型。而我们的一条生产线只能是一个车型,我们还是30年代的生产模式。旧的大规模生产模式与新的大规模定制模式的比较区别见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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