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拉迪埃后来以经济限制为修复中采用石灰华而不是大理石辩护。像先前的一些项目一样,人们对此褒贬不一。维斯康提(Filippo Aurelio Visconti)认为修复极其优雅,而司汤达则认为完整的原始古迹已没有了,现在的只是个复制品。红衣主教孔萨尔维(Consalvi)和帕卡(Pacca)在1822年11月就已对修复的逻辑基础十分质疑。他们惊恐地发现“不是必要的保护,而是拆解后重建,现在这个建筑可被称为庇护凯旋门(Arch of Pius)[注4],而不是提图斯凯旋门了,工程也导致一些原件破裂,损坏了部分浅浮雕。” [注5]费阿虽在正式场合表示并不赞同这种修复,但尽管他每天考察工地,他却并未向上通报。瓦拉迪埃辩称斯特恩所做工作已经太多,他只能继续以前的路线。尽管有种种质疑与责难,但提图斯凯旋门的修复为处理历史性建筑的现代原则奠定了某些基础,直到今天仍常被作为参考的典范。
四、 差异性完形修复的意义与影响
19世纪以前,欧洲对所有种类的文物进行完形修复时,往往以相同的材料及形式尽可能地将修补部分做到与原件一致,力图形成一个看不出有任何修复痕迹的完整古物。且修补部分往往还带有修复者自己的想象。例如,16世纪末封丹纳(Domenico Fontana)用取自其它古迹的大理石修补了马可•奥里利乌斯(Marcus Aurelius)记功柱的底部表面,用新的大理石对其它部分进行了补遗。遗失的浮雕要么以模仿的复制品,要么用取自临近浮雕的复制品代替。整个表面还覆以油漆,以统一形象,消除修复痕迹。正如白田诺西(Baldinucci)在1681年所言,当时的修复同一般的艺术活动没什么差别,修复只简单的意味着重新制作因时间或意外而破裂或缺失的部分。而在18世纪,温克尔曼(Winckelmann,1717-68)提出了新旧区分原则,强调修复不能伪造原件,现代添加不能误导仔细的观察者。他的朋友卡瓦萨皮(Bartolomeo Cavaceppi)在雕塑修复中发展、清晰化了这种原则。
差异性完形的修复理念很快在18世纪末的罗马古迹修复中产生了效果。1790-92年,安蒂诺里(Giovanni Antinori,1734-92)在修复蒙地奇拖利奥(Montecitorio)广场上的方尖碑时就明确将新的添加同原件区分开(图7),而且不像贝尼尼在1650S修复纳沃那广场(Piazza Navona)上的方尖碑时想象性地曲解补遗上面的象形文字(图8),“完全不动象形文字,不能用添加的装饰伪造还未被解读的埃及神秘。” [注6]其修复被认为是首次在古迹中有意识地应用差异性完形的新理念。
而提图斯凯旋门的修复可谓是差异性完形最为典型且杰出的典范。它在某种意义上辨正否定了以前半个多世纪认为古迹完全不能修复、只能加固的矫枉过正式的保护理念。将一个残缺严重的古迹修复到多少能够一窥真颜的完整形式,有利于人们理解并欣赏古迹。它还应用了我国所谓的落架修复方式,为那些损毁严重、不拆解难以修复的古迹扫清了理念上的障碍,今天人们对于必要的落架修复已无异议。它在修复中首次大规模应用了与原件不同的材料及简化的形式,和而不同,既明晰保存了原真性,又复原了“原貌”,不作伪地表明了修复事实,而以往的模仿式修复往往作伪式地混淆了史料。在如今的古迹修复中,我们能清楚地看到这种差异性完形的广泛影响。
1832年卡特勒梅尔•德•昆西(Quatremère de Quincy,1755-1849,类型学的鼻祖)在“词典(Dictionnaire)”中定义“修复”时显然受到了提图斯凯旋门的影响。按其说法,修复首先意味着整修一个历史性建筑的工作,其次是对一个破败的历史建筑的原貌进行图解:“修复应能足够将佚失部分整合为一个整体,(修复部分的)细部可不考虑,如此观者就不会混淆古代部分和仅是为了完成整体形式而进行的修复部分。” [注7]
五、 差异性完形的修复原则
差异性完形的修复逻辑既在于补遗部分与原件的差异,又在于美学形式的完形。首要原则是既突出原作,使修补部分在视觉上退隐于原作之后,又保持修复后形象的相对统一。远观能保持整体统一,近观却能令细心的观察者将修补部分同原作分开。[注8]这就是合而不同的原则,即古迹修复中要把握好美学意义上的完整与史迹真实性间的平衡。
该原则一般只适用于追求形象统一的建筑及绘画类遗产修复(图9),对别的文物修复并不适用。如今的文物修复不管原件的材料与色彩往往统一用白石膏进行补遗(图10),目的在于突出原真的史迹,而非美学上的形式统一。在对诸如石碑、单个的柱式等某些单独的建筑残件进行修复时,差异也许比统一更为重要,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在某些古罗马遗址上看到一个单独的柱子一半是白色大理石原件,另一半却是色调极深的花岗岩修补部分的原因。而对于体量较大、较完整的古迹就必须考虑修复的美学统一性。相对于提图斯凯旋门,费尔顿(Bernard M. Feilden)认为君士坦丁凯旋门的修复(图11、图12)就不怎么成功:修补的残缺处采用了太浅的材料,修复轮廓也过硬,反而将视线引向残缺处,修补部分在视觉上不是退缩在原件之后,而是更为突出,缺乏艺术协调感及统一性。[注9]
到19世纪末,在英国必须以不同材料进行补遗成为了一种教条,人们常在石制建筑上发现砖制补丁,一些修复后的建筑显得补丁累累,破坏了建筑的统一性及原有特征。在罗马的一些古迹中,以比原材料更深些的砖材进行修补也一度成为机械公式,修补部分实际上比原件显得更为突出,破坏了修复部分必须在视觉上后退消隐的原则(图13)。总之,差异是必要的,但差异过大并不总意味着好。差异性完形既可采用不一致的材料,也可采用一致但有纹理及色调差异的材料。基于差异性原则,如果采用了完全相同的材料,修补部分就必须在形式上同原作有所区别。补遗的形式虽然一般仍是模仿原作,但总要比原作简洁些,例如提图斯凯旋门修补后的壁柱通身简洁、并无原有壁柱上的凹槽(图5)。
模仿性完形与差异性完形其实都有模仿的成分,但模仿性完形以翻版式的重建力图达成混淆新旧的目标,差异性完形则在注重新旧区分的基础上力争保持古迹美学形象上的相对统一。
注释:
【1】 A History of Architectural Conservation, Jukka Jokilehto, Elsevier Butterworth-Heinemann, 1999, P82
【2】 瓦拉迪埃:建筑师,考古学家,一直以来同斯特恩一同工作,参与了当时罗马绝大部分古迹的发掘与修复。
【3】 巴黎建筑委员会,1813年8月14日报告,P13,巴黎国家档案馆
【4】 按西方的习惯,很多大型建筑及纪念性建筑的建设都是献给某个人的,而当时正值庇护七世时期。
【5】 同【注1】,P85
【6】 Arch. Stato,Rome;quoted in D’Onofrio,1967,P289
【7】 同【注1】,P88
【8】 《建筑的生与死——历史性建筑再利用研究》,陆地,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P36
【9】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Buildings,Bernard M. Feilden,Architectural Press,1994,P2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