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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3 09: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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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4.1.7 电梯设置台数的多少关系到住宅建筑的电梯服务水平和经济效益。如何确定,目前基本有两种方法:一种按公式计算,另一种按经验确定。目前北京、上海大都采用后一种方法。关于电梯计算公式,国外的一般很复杂,有很多未知数需确定,国内从收集的资料来看,各种不同计算公式不下五、六种。由于研究角度不同,计算所规定的未知数亦不一样,而且不少系数是按经验或实测而定,因此即使按公式计算,也只是一个近似值。为简化设计,方便选用,北京、上海等地设计院大都根据各自的经验确定基本数据。如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的资料表明:每台电梯的服务户数为,板式住宅在66~120之间;塔式住宅在56~84户之间,认为每台电梯服务100户是合理的。上海市的资料表明,在20层以下的高层住宅中,每台750 kg速度为1m/s的客梯可服务60~100户。最近,北京首规委住宅专家组讨论,认为一台电梯服务60~90户是适宜的。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的规定,其根据:①《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3.1条规定,塔式住宅、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中应设消防电梯。第6.3.2条规定,消防电梯可与客梯兼用;②调查表明,由于国产电梯质量还不够稳定,管理、操纵水平也不高,在已建成的高层住宅中电梯往往容易出现故障而需检修停开,电梯本身使用一定周期后也需要大修。如果只设一台电梯极易出现故障或检修而影响居民使用。如果在十二层以下,住户尚能承受短时间的不便,对十二层以上住户只能望楼兴叹。北京前三门大街只设一部电梯的十五层塔式高层住宅居民反映就很强烈;③如果设置两台以上大小容量搭配电梯,并成组集中布置,就能同时或交替使用,便于管理,兼顾搬运家具及担架,并能节省能源和日常维修管理费用。据上海市实测表明,在一台1000kg14人电梯的278次运行中,乘0 ~7人次数占95%,乘11~15人次数只占1%,是很大的浪费。如果备用一台630kg7人电梯,非高峰使用时间完全能满足需要,高峰时再开大容量电梯,就能大大降低耗电量,节省日常开支。1000kg速度为1m/s的电梯,其功率为11.2kW,而一台500kg速度为1m/s的电梯,其功率仅7.5kW,几乎比前者减少1/3;④参照各国的规范,瑞士、前苏联九层,波兰十层,罗马尼亚十一层的住宅只装一部电梯,超过以上规定层数的,就要设两部电梯。根据我国当前经济条件,适当放低要求是比较适宜的。
以上都是强调每栋楼,而不是每个单元,所以每个单元设一部电梯只要符合当地的经济条件是可以的,当然最好不超过一梯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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