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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4 16: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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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公廨
在闸北浙江北路191号上海医疗器械九厂厂区内,几棵大广玉兰树的背后,我们看到了两座对中国近代司法制度产生过重大影响的老建筑。
南首那幢红色清水墙、假歇山四坡顶的三层砖木结构房屋,诞生于1900年,年龄已跨三个世纪。这是著名的“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的审判堂原址。1903年轰动一时的“苏报案”,即章太炎、邹容因在《苏报》上著文批判满清政府而被拘、受审事件,就发生在这里。
红楼北首,还有一座灰色的砖混结构五层建筑。那是建成于1929年的“国民政府江苏省高等法院上海地方法院”。这里也发生过许多重要的判案,包括陈云、王孝和等在内的一些著名共产党人,都曾在这“灰楼”里被关押或受审。
会审公廨“红楼”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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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依法保护稀缺资源
专家们谈到,对上海老建筑的价值,远非大家都一致认同。特别是前些年,在经济急剧发展、高楼大厦纷纷拔地而起的时候,人们对老房子往往掉以轻心,致使不少老建筑在经受自然风雨摧残的同时,遭到了许多人为的破坏。
譬如全国独一无二的老司法建筑“会审公廨”,本来建有三幢姐妹楼。但是,关押犯人的“西红楼”和作为办公楼的“东红楼”均已被拆除,在原址上盖起了一些“不三不四”的楼房。
一些保留至今的老建筑,也经历了许多坎坷。沙美大楼就曾遭受太多的磨难:由于原使用者的粗暴“装修”,大楼的整个底层的门面装饰,全部被铝合金卷帘门封得严严实实,而二层以上的磨石子混凝土墙面被到处随意凿洞、封闭。
面对此景,专家们痛惜之情溢于言表。赵天佐先生说,外滩之所以号称“万国建筑”,决不仅指沿江的那些金融建筑,也包括附近北京东路、圆明园路、虎丘路、滇池路等马路上的大批办公、商业、住宅建筑。它们和“外滩一条街”建筑群一样,同样是我们城市不可复生的稀缺资源、传承城市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今后,对它们的保护、修缮,一定要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着重保护历史风格,决不能听任一些无知者随意摧残、毁坏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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