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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2月11日 04:10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2月10日讯(记者 李松 实习生刘彪)进店费、节庆费……以往面对实力远强于自己而又不得不依赖的大商场、大超市,供应商只能选择忍气吞声。即使上月中旬由国家五部委联合发布的旨在规范零售商和供应商交易行为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实施,这种局面也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记者近日获悉,一个名为“供应商商会”的组织即将在济南成立,此前由于分散而处于弱势地位的供应商将“抱团”与大商场打交道。
供应商老受“欺负”
众所周知,某种产品要想进入一家大型超市销售,供应商首先要向超市缴纳数额不小的所谓的进店费,同时,经营过程中还经常要缴纳五花八门的这费那费,有的超市甚至多达数十种费用。据了解,这在行业内已是公开的秘密,也使得很多供应商苦不堪言,并且敢怒不敢言。近年来,双方的矛盾和博弈一直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零售商与供应商间矛盾激化的现象,如2003年,上海炒货行业协会就曾因进场费而公开与家乐福叫阵,该事在国内曾轰动一时。
筹建之中的“供应商商会”的主要负责人赵先生也表示,零售商除了向供应商收取各种费用外,还长期占压供应商的货款,要求供应商“无条件返利”,规定在商场内丢失的商品由供应商承担,此外还有着各种各样让供应商难以承受的“家规”。
新“办法”难扼零售商
正是由于供应商与零售商的矛盾已成为相当普遍而突出的问题,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五部委联合发布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不少业内人士曾认为,该办法的正式实施,有望使零售商此前的过分行为有所收敛。
但从供应商反馈的信息看,已经正式实施了半个多月的办法,带来的效果并不明显。据了解,一些收费项目虽然被明令禁止了,但许多零售商又推出了许多其他名目的收费项目。同时,据说在该办法正式实施前后,一些大型商场、超市曾聘请律师团针对该办法更改了原有的合同。在更改后的合同中,供应商根本挑不出毛病。济南的一供应商表示,即使零售商不执行该办法,他们也没有办法,不用说撕破脸公开与零售商叫板,甚至连实名举报都不敢。“毕竟我们还要在他们那卖东西。”
“抱团”叫板零售商
“‘供应商商会’的功能有很多,主要是在政府、商场、供应商间起到桥梁作用,为会员单位提供培训、融资等服务,但不排除通过为供应商进行集体维权的可能。”将出任“供应商商会”秘书长的陈志先生说,该商会将于近期正式成立,全称为济南市工商联供应商商会。
陈志直言,在零售商处于整体强势的大背景下,供应商只有抱成团,在遇到具体问题时,由商会出面与零售商谈判,才可能最大限度地争取话语权,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目前该商会已经吸收了100多个会员,这些会员的年销售额在40亿元左右,“等我们的会员超过了500家,商场就更不敢小看我们了。”陈志说,不过他认为,成立商会最主要的目的不是向商场叫板,而是使双方更好地合作,实现双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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