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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 09:57 国际商报
在线国际商报讯 据越南媒体近日报道,越南贸易部多边贸易政策司司长陈国庆(Tran Quoc Khanh)称,从2007年1月1日起,在越南的外资企业将获得商品进口权,但无商品零售权。比如,外资企业可以进口汽车,但只能出售给越南汽车经销商,只有到2009年1月1日以后,在越南的外资企业才能获得商品零售权。
陈国庆称,越南有10种产品不对外国企业开放,具体为:燃油、药品、书藉、报纸
、录像带、卷烟、大米、糖和贵金属。所有外资企业和越资企业均不能进口上述产品,但国家授权经营的企业除外。同时,钢铁、化肥和水泥等敏感产品将在越南入世3年后开放市场。
胡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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