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6-8-18 01:27:31
|
显示全部楼层
【例题2.综合题】(2004年考题)有一待估宗地需评估,现收集到与待估宗地条件类似的四宗土地A、B、C、D的具体情况如下:
宗地 成交价 交易时间 交易情况 区域因素 个别因素
A 690 2001.8.1 0 +2% -1%
B 700 2000.8.1 +7% 0 -2%
C 730 2002.8.1 0 -3% -1%
D 730 2003.8.1 -5% +3% +8%
上表中成交价的单位为:元/平方米,该城市地价指数如下表:
时间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指数 100 107 110 108 113 115
表内交易情况中正号表示案例价格高于正常交易价格,负号表示低于正常交易价格,对于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修正,都是案例宗地与待估宗地比较,表中负号表示案例宗地条件比待估宗地差,正号表示案例宗地条件优于待估宗地,数值大小代表对宗地地价的修正幅度。
试根据以上条件,回答下列问题:
1.为什么要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2.在上述可比案例,已知有一个是收购邻近房地产,一个是急于出售,根据表中提供的信息,请问这两种情况分别应该是A、B、C、D中的哪一个?
3.根据所提供条件,评估该宗土地2004年8月1日的价值。
(若需计算平均值,为简化计算,要求用算术平均值)
[解析]
1.房地产的自然和经济特性,决定了房地产市场不能成为完全竞争市场,而是一个不完全竞争市场。在房地产市场上,房地产价格的形成往往具有个别性,因此运用市场法进行房地产评估,需要对选取的交易实例进行交易情况修正,将交易中由于个别因素所产生的价格偏差予以剔除,使其成为正常价格。房地产交易中的特殊情况较为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种:
(1)有特殊利害关系的经济主体间的交易,如亲友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公司之间、公司与本单位职工之间,通常都会以低于市价的价格进行交易;
(2)交易时有特别的动机,这以急于脱售或急于购买最为典型。如有人为了扩大经营面积,收买邻近的建筑用地,往往会使交易价格抬高。
(3)买方或卖方不了解市场行情,往往使房地产交易价格偏高或偏低。
(4)其他特殊交易的情形。如契税本应由买方负担,却转嫁给了卖方。
(5)特殊的交易方式。如拍卖、招标等。
分析了交易情况的特殊性,就要将特殊情况的交易修正到正常交易。通过交易情况修正,即将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正常交易情况下的价格。
2.案例修正计算
在上述可比案例中,B是收购邻近房地产,D是急于出售房地产。
3.评估结果
案例C的值为异常值,应予剔除。其他结果较为接近,取其平均值作为评估结果。
因此,待估宗地的评估值为:
(714.36+717.47+703)÷3=711.61(元/平方米)
第五节 成本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
一、基本思路
建立在重置成本的理论基础之上,成本法是以假设重新复制被估房地产所需要的成本为依据而评估房地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即以重置一宗与被估房地产可以产生同等效用的房地产,所需投入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和应纳税金来确定被估房地产价值。
二、适用范围(掌握)
1.一般适用于
无收益(不能使用收益法),房地产市场发育不成熟,成交实例不多(不能使用市场法),无法利用收益法、市场法等方法进行评估的情况。
2.成本法在土地评估中应用范围受到一定限制:
由于土地的价格大部分取决于它的效用,并非仅仅是它所花费的成本,也就是说,土地成本的增加并不一定会增加它的使用价值。
3.房地产评估使用成本法主要对象
政府的办公楼、学校、医院、图书馆、军队营房、机场、博物馆、纪念馆、公园、新开发土地等没有收益,也很难进入市场交易,则可选择成本法。
三、土地评估的成本法操作步骤(掌握)
成本法的基本公式为:
土地价值
=待开发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利息+利润+税费+土地增值收益 (5-19)
(一)计算待开发土地取得费用
1.土地取得费
是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向原土地使用者支付的费用。根据取得方式不同,其土地取得费的构成和费用标准也不一样。
2.征用集体土地的费用
⑴征用集体土地需要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个人支付费用。
⑵这些费用包括:
①安置补助费:
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为该耕地被占用前3年的平均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的安置补助费,不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Ⅱ.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Ⅲ.按照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够保证被安置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级政府批准,可以增加,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Ⅳ.特殊情况下,经国务院可以提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②土地补偿费:
按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10倍计算;
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费用标准;
④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3.购买和征用城市旧有土地的费用
购买和征用城市旧有土地,需向原土地所有者支付拆迁费用等,标准由各地规定。
(二)计算土地开发费
土地开发费主要包括
1.基础设施配套费
各地方规定不一,有的为“三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平整土地;有的为“七通一平”,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气、通热,土地平整,应视具体情况确定。
2.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
根据当地规定标准确定。
3.小区开发配套费
应按小区内各种设施及网点配套情况,或按当地规定确定。
(三)计算投资利息
1.投资利息是土地建设中占用资金的时间价值;
2.主要包括两部分:
⑴土地取得费利息:
以整个土地取得费为基数,计息期为整个开发期和销售期。
⑵土地开发费利息:
如果土地开发费是均匀投入的,以整个土地开发费(或资金投入)为基数,计息期按土地开发期限的一半计算。这里应该包含整个销售期的。
3.计算利息时要注意的问题:
⑴不管自有资金还是借入资金,都要计算利息。
⑵关于计息期。计息的时间,要准确的把握垫付的资金所占用的时间。
①分清期初一次性投入、均匀投入、分段均匀投入。
②期初一次性投入:全期计息。
③均匀投入:计息期为开发期的一半。
④分段均匀投入(例如:第一年投入30%,第二年投入70%):计息期为投入当年时间按照一半计算,附加剩余占用期间。
⑶利息的计算采用复利,而不是单利。
(四)计算投资利润和税费
1.投资利润是投资开发商投资的回报。
2.投资利润计算:
利润通常以土地取得费和土地开发费为基数,也可以是开发后土地的地价并通过合理的利润率计算,计算时,要注意所用的利润率的内涵。
3.税费
取得土地和开发过程中所必须支付的税赋和费用。
(五)计算土地增值收益
1.土地增值收益主要是由于土地的用途改变或土地功能变化而引起的。
2.土地增值收益率通常为10%—25%。
特别注意:2006年的教材给出了土地增值收益计算方法:前四项之和为成本价格,成本价格乘以土地增值收益率即为土地所有权收益,但是近3年的教材去掉了这几句话,但是教材例5-9仍然保持了这种算法。
(六)应用举例
[例5—9]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有一块土地面积为15000m 2 ,该地块的土地征地费用(含安置、拆迁、青苗补偿费和耕地占用税)为每亩10万元,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公里2亿元,土地开发周期为2年,第一年投入资金占总开发费用的35%,开发商要求的投资回报率为10%,当地土地出让增值收益率为15%,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试评估该土地的价值。
该土地的各项投入成本均己知,可用成本法评估。
(1)计算土地取得费。
土地取得费 =10万元/亩=150元/平方米
提示:1亩=667平方米
(2)计算土地开发费。
土地开发费 =2亿元/平方公里=200元/平方米
提示:1平方公里=106平方米
(3)计算投资利息
土地取得费的计息期为两年,土地开发费为分段均匀投入,则
土地取得费利息 =150×[(1+6%)2-1]
=18.54(元/平方米)
土地开发费利息 =200×35%×[(1+6%)1 .5-1]+200×65%×[(1+6%)0.5-1]
=6.39+3.84
=10.23(元/平方米)
(4)计算开发利润。
开发利润 =[(1)+(2)]×10%=35(元/平方米)
(5)计算土地出让增值收益(注意教材将讲义中的⑸和⑹合并为一步进行计算)
土地出让增值收益=[(1)+(2)+(3)+(4)]×15%
=62.07(元/平方米)
(6)计算土地价值。
土地单价 =(1)+(2)+(3)+(4)+(5)
= 150+200+18.54+10.23+35+62.07
= 475.84(元/平方米)
土地总价 =475.84×15000=7137600(元)
该宗地单价为 475.84元/平方米,总价为7137600。
四、新建房地产评估的成本法操作步骤
新建房地产价值
=土地取得费用+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正常利润 (5-20)
(一)土地取得费用
1.土地的取得途径有:征收、拆迁改造和购买等;
2.按照土地的取得途径不同,分别测算土地的取得费用;
3.土地取得费包含土地取得的手续费及税金。
(二)开发成本
开发成本主要由五个方面构成:
1.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2.基础设施费;
3.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
4.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5.开发过程中的税费及其他间接费用。
(三)开发利润
(四)管理费用
(五)投资利息
以土地取得费用和开发成本之和作为计算利息的基数。
(六)销售税费
五、旧建筑物评估的成本法操作步骤
建筑物价值=重置成本-年贬值额×已使用年限 (5-21)
1.重置成本
应该是更新重置成本,应当包含利息、利润和税费。
2.贬值额
⑴引起贬值产生的因素
①物理化学因素
②社会经济因素
⑵贬值额的计算方法
计算贬值额的方法有很多种,如直线折旧法、余额递减法、偿还基金法、年数合计法、成新折扣法等。常用的方法是直线折旧法和成新折扣法。
①直线折旧法
提示:这些方法的原理和第二章成本法中的实体性贬值的计算方法原理基本一样,不再重述。或者参照182页最下面的公式。
2007年公布的《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全面考虑可能引起不动产贬值的主要因素,合理估算各种贬值。建筑物的贬值包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确定建筑物的实体性贬值时,应当综合考虑建筑物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和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的影响。
确定住宅用途建筑物实体性贬值时,应当考虑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的影响。当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时,应当根据建筑物的经济寿命年限确定其贬值额。(补充:也就是说,按照经济寿命年限和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熟短来确定)
②成新折扣法
建筑物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5-23)
第六节 假设开发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掌握)
一、基本思路
假设开发法又称剩余法、倒算法或预期开发法。该方法是将被估房地产开发后的预期价值,扣除正常投入费用、正常税金及合理利润后,依据该剩余值测算被估房地产价值的方法(该数值事实上是取得这块土地所能够支付的最高价格)。
该方法主要用于待开发土地的价值。
二、适用范围
1.待开发土地的估价。
2.将生地开发成熟地的土地估价。
3.待拆迁改造的再开发地产的估价。这时的建筑费还包含拆迁费用。
三、计算公式
1. (5-24)
式中:
P 表示土地价值;
A 表示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值(可以以售价或者租金等形式表示);
B 表示整个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
C 表示投资利息;
D 表示开发商合理利润;
E 表示正常税费。
2.现实估价中剩余法的一个较具体的计算公式为:
地价=预期楼价值-建筑费-专业费用-销售费用-利息-税费-利润( 5-25 )
四、操作步骤
(一)调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二)确定被估房地产的最佳开发利用方式
(三)预测房地产售价
1.对于出售的房产-----市场法
采用市场比较法确定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总价;
2.对于出租的房地产,如写字楼等-----收益法
⑴先用市场法,确定所开发房地产出租的净收益;
⑵其次用收益法将所有的净收益折现得到房地产的总价。
注意:这里的方法实质上就是教材182页的公式5-5。
[例5-10]根据当前房在产市场的租金水平,与所开发房地产类似的房地产未来月租金净收益为每建筑平方米300元,该类房地产的资本化利率为8%,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出租率为80%,则所开发房地产的总价可确定为(假设房屋收益年期为无限年期)。
(四)估算各项成本费用
1.估算开发建筑成本费用—建筑费
2.估算专业费用
指测量、设计等专业技术费用,该费用通常可以按建筑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即:
专业费用=建筑费× i( i为一定的百分率)
3.确定开发建设工期,估算预付资本利息。
⑴利息的计算采用复利,而不用单利
⑵预付地价款的利息
已经全部预付的地价款×【(1+利率)开发建设期-1】
⑶建筑开发费和专业费的利息
①分清期初一次性投入、均匀投入、分段均匀投入。
②期初一次性投入:全期计息。
③均匀投入:计息期为开发期的一半。
④分段均匀投入(例如:第一年投入30%,第二年投入70%):计息期为各段时间一半附加剩余占用期间。
⑤建设竣工以后的空置及销售期内应该按照全额全期计算利息。
4.估算税金
一般按照房地产总价的一定比例计算。
5.估算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租售费用(即销售费用)
一般按照房地产总价的一定比例计算。
(五) 确定开发商的合理利润
投资回报率的计算基数一般为地价、建筑费和专业费三项。
(六)估算待估对象价值
五、应用举例
[例5—11] 有一宗七通一平的待开发建筑用地,土地面积为 2000 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为2.5,拟开发建设写字楼,建设期为两年,建筑费用为 3000 元/平方米,专业费为建筑费的 10%, 建筑费和专业费在建设期内均匀投入。该写字楼建成后即出售,预计售价为 9000 元 / 平方米,销售费用为楼价的 2.5% ,销售税费为楼价的 6.5% ,当地银行年贷款利率为 6% ,开发商要求的投资利润率为 10% 。
试估算该宗地目前的单位地价和楼面地价。
(一)确定评估方法
现已知楼价的预测值和各项开发成本及费用,可用剩余法评估,计算公式为:
地价 = 楼价(价值)—建筑费—专业费—利息—销售税费—利润
(二)计算楼价
楼价 =2000 × 2.5 × 9000=45000000( 元 )
提示:容积率=建筑面积/土地面积
(三)计算建筑费和专业费
建筑费 =3000 × 2000 × 2.5=15000000( 元 )
专业费 = 建筑费× 10%=15000000 × 10%=1500000 ( 元 )
(四)计算销售费用和税费
销售费用 =45000000 × 2.5%=1125000( 元 )
销售税费 =45000000 × 6.5%=2925000( 元 )
(五)计算利润
利润=(地价+建筑费+专业费)× 10%
=(地价 +16500000 )× 10%
(六)计算利息
利息=地价×[(1+6%)2—1]+(15000000+1500000)×[(1+6%)1—1]
=0.1236 ×地价 + 990000
提示:建筑费和专业费在建设期内均匀投入,所以,计息期按照建设期的一半计算。
(七)求取地价
地价 = 楼价—建筑费—专业费—利息—销售税费—利润
地价=45000000-16500000-1125000-2925000-0.1×地价-1650000-0.1236×地价-990000
地价 =21810000/1.2236
=17824452( 元 )
(八)评估结果
单位地价 =17824452/2000
=8912 (元 / 平方米)
楼面地价 =8912 ÷ 2.5
=17824452/(2000×2.5)
=3565 (元 / 平方米)
注意:
1.本题中有的同学会提出关于“楼价、建筑费和专业费、销售费用和税费、利润”发生时点不一致的疑问;
就是建设期是2年,楼价是否应该考虑折现到评估基准日,事实上建造成本存在同样的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可以这样假设:假设“楼价、销售费用和税费、利润”是预估的它们在评估基准日的价格,如果考试的时候题目明确说明楼价是评估基准日以后的价格,就需要将楼价折现到评估基准日。而“建筑费和专业费”发生在评估基准日之前,考虑复利利息,从而有“建筑费和专业费+建筑费和专业费的利息”,这样建筑费和专业费的发生时间也变成了评估基准日,从而地价也就是评估基准日价值。
2.不过关于这个题目的解法,如果房地产的价值不是销售价格,而是通过出租实现房地产的价值的话,应该将出租的净收益按照教材177页的公式5-2的解法来计算房地产的价值。不过这个时候年限n应该等于土地从评估基准日的开始尚可使用年限扣除建设期和建筑物的寿命年限之中的短者。
【例题3.综合题】【2008年度考题】某待开发建设用地,土地面积为10 000平方米,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于2006年5月19日取得土地使用权,建筑容积率为2,拟开发建设写字楼,建设期为2年,建筑费为2000元/平方米,专业费为建筑费的10%,建筑费和专业费在建设期内均匀投入。2008年5月,评估人员通过对当地房地产市场调查了解到,与所开发房地产类似房地产的未来月租金净收益为每建筑平方米200元。出租率为85%,该类房地产的资本化率为10%,销售费用为楼价的3%,销售税费为楼价的8%,银行年贷款利率6%,投资利润率为15%。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5月19日。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估算该宗土地评估基准日的单位地价和楼面地价。
[答案]
计算开发房地产的楼价
=200*12*10000*2*85%*(P/A,10%,38)=396 784 080(元)
建筑费=2000*10000*2=40 000 000(元)
专业费=40 000 000*10%=4 000 000(元)
销售费用=396 784 080*3%=11 903 522.4(元)
销售税费=396 784 080*8%=31 742 726.4(元)
利润=(地价+建筑费+专业费)*15%=0.15*地价+6 600 000
利息=地价*[(1+6%)^2-1]+44 000 000*[(1+6%)^1-1]=0.1236*地价+2 640 000
地价= 396 784 080-44 000 000-43 646 248.8 -0.1236*地价
-2 640 000-0.15*地价-6 600 000
地价=299 897 831.2/1.2736=235 472 543.34(元)
单位地价=235 472 543.34/10 000=23 547.25(元)
楼面地价=23 547.25/2=11 773.63(元)
第七节 基准地价修正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
提示:基准地价修正法,本质上是市场法,只是参照物价格采用的是基准地价
一、基准地价的含义
1.基准地价定义
按照城市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分别评估的商业、住宅、工业等各类用地和综合土地级别的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是已知的,政府要公布的,定期修正,几年修正一次的
2.标定地价(宗地地价)
市、县政府根据需要评估的,正常土地市场中,具体宗地在一定使用年限内的价格。
二、基准地价测算的基本思路
1.基准地价的确定
2.利用基准地价,评估标定地价
标定地价评估可以以基准地价为依据,根据土地使用年限、地块大小、形状、容积率等条件通过系数修正进行评估。
在基准地价评估项目中,一般都要编制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以满足评估标定地价的需要。
三、基准地价的特点与作用
(一)基准地价的特点
1.基准地价是土地使用权价格;
2.基准地价是区域性价格;
这个区域可以是级别区域,也可以是区段,因而基准地价的表现形式通常为区片价和路段价,或两者结合起来共同反映某种用途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3.基准地价一般都要覆盖整个城市建成区的;
4.基准地价必定是平均价格;
5.基准地价是单位土地面积的地价;
6.基准地价具有现实性,是评估出的特定时点的价格。
(二)基准地价的作用
1.政府公告作用;
2.政府参与土地有偿使用收益分配的;
3.依据宏观调控地价水平的依据;
4.征收城镇土地税收的依据;
5.进一步评估宗地地价的基础;
6.引导土地资源在行业部门间的合理配置。
四、基准地价修正法的基本思路—市场法的原理和思路
基本原理是替代原理,参照基准地价的市场公允价,考虑在口径上的不同和差异,利用系数把它修正为二级市场的评估价。
五、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法的适用范围
1.适用于完成基准地价评估的城镇的土地估价;
2.可在短时间内大批量进行宗地地价评估;
3.一般在宗地地价评估中不作为主要的评估方法,而作为一种辅助方法。
六、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法估价的程序
被估宗地地价
= 待估宗地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年期修正系数×期日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其它因素修正系数
注意:
教材公式5-26,分母是基准地价的使用年限,应该采用最高出让年限。
第八节 路线价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掌握)
一、路线价法的含义和理论依据
(一)路线价法的含义
路线价估价法是根据土地价值高低随距街道距离增大递减的原理。在特定街道上设定单价,并依此单价配合深度百分率表及其他修正率表,用数学方法来计算临接同一街道的宗地地价的一种估价方法。
(二)路线价法的理论依据
1.市区内各宗土地的价值与其临街深度大小关系很大,土地价值随临街深度而递减,离开街道越远价值就会递减。
2.路线价法实质上也是市场法的一种,因此路线价的是理论基础也是替代原理。
路线价是标准宗地的单位地价,可看做比较实例,对路线价进行的各种修正可视为因素修正。
二、路线价法的计算公式
宗地总价=路线价×深度百分率×临街宽度
如果宗地条件特殊,如宗地属街角地、两面临街地、三角形地、梯形地、不规则形状地、袋地等,则需按下列公式计算:
三、路线价法的适用范围
适宜同时对大量土地进行评估,特别适宜于土地课税、土地重划、征地拆迁等需要在大范围内对大量土地进行评估的场合。
四、路线价估价法的程序
(一)路线价区段划分
1.地价相等、地段相连的地段一般划分为同一个路线价区段;
2.路线价区段一般为带状地段;
3.街道两侧接近性基本相等的地段长度成为路线段长度。路线价区段一般以路线价显著增减的地点为界;
4.对同一路线价地段求取该段内标准宗地的平均地价,附设于该路线段上。
(二)标准宗地的确定
1.标准宗地是指从城市一定区域中沿主要街道的宗地中选定的深度、宽度和形状标准的宗地。标准深度是指标准宗地的临街深度。临街深度是指宗地离开街道的垂直距离。
2.路线价是标准宗地的单位价格,路线价的设定必须先确定标准宗地的面积。
(三)路线价的评估
方法一:市场法等基本评估方法,各国通用;
方法二:评分方式。
(四)深度百分率表的制作
深度百分率是地价随着临街深度长短变化的比率。
(五)计算宗地价值
依据路线价和深度百分率及其他条件修正率表,运用路线价法计算公式,计算得到宗地价值。
五、深度百分率表
(一)土地的单位面积价格
现在假设有一临街宽度m米,深度n米的长方形宗地,每平方米平均单位为A元,则该项宗地的总价格为mnA元。
图:5-1土地价值与地块临街距离关系
对图5-1中的宗地,沿道路的平行方向,将深度以某单位区分成n个细片土地,从临街方向起依次每片土地的单位面积价格为a1,a2,……an-1,an,因为地块愈接近道路,利用价值愈高。虽然深度同为1米之差,但其地价不同,即a1与a2之差最大,a2与a3之差次之,依次缩小,土地价值与地块临街距离关系曲线,由此土地总价值为:
mnA=ma1+ma2+……+man-1+man
从而:
A=(a1+a2+……+an-1+an)/n
注意:每片土地的总价格是标准宽度(m)乘以ai(i=1、2、…… n)得到的,所以“每片土地的单位面积价格ai”指的是该地块的深度下,每单位宽度的平均价格。即该深度下:ai[元/(宽度)米.该地块深度],该价格的描述条件包含该地块的深度。
(二)单独深度百分率
1.定义
如将确定路线价的标准宗地为标准,大小为标准宗地深度一定比例的各小地块(该地块的深度是确定的)面积价格占路线价的百分率,即为单独深度百分率。
注意:这里的单独深度百分比实质上指的是在标准宽度下,各个小的地块的深度不同,则该地块的价格不同,深度越深(距离道路越远),则价格越低。单独深度百分率为40%,表示该深度的价格占标准深度的价格的40%,即如果标准深度的价格是100[元/(标准宽度)米.100米标准深度],忽略标准宽度,就可以写作:100[元/100米标准深度]。则该深度的价格是40[元/(标准宽度)米.该地块深度],忽略标准宽度,就可以写作:40[元/该地块深度],所以该地块的单独深度百分率为40%。
2.制作深度百分率表,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标准深度;
(2)确定级距;
(3)确定单独深度百分率;
(4)根据需要采用累计或者平均深度百分率。
3.深度百分率分三种:
第一种:单独深度百分率。
如:第一段叫A1,第一个25英尺,单独深度百分率,40%;第二段叫 A2,25英尺,30%;第三段A3,20%;第四段A4,10%;第五段A5,9%;第六段A6,8%,是呈递减的。
第二种:累计深度百分率。
第一段 A1 单独深度百分率是百分之四十。累计到这为止,它的深度百分率也是 40% ,如果加上第二段,A2是30%,那么累计深度百分率是 70% 。
累计深度百分率=∑各段单独深度百分率
第三种:平均深度百分率。
一般来说,将标准深度的平均深度百分率设为100%,平均深度百分率与累计深度百分率之间的关系就表现为:
平均深度百分率 = 累计深度百分率×标准深度÷宗地深度
平均深度百分率可用来衡量平均临街的程度。
【例题4.综合题】标准深度100英尺的普通临街地,与街道平行区分四等分,即由临街面算起,第一个25英尺的价值占路线价的40%,第二个25英尺的价值占路线价的30%,第三个25英尺的价值占20%,第四个25英尺的价值为10%,如果超过100英尺,则需九八七六法则来补充。即超过100英尺的第一个25英尺价值为路线的9%,第二个25英尺为8%,第三个25英尺为7%,第四个25英尺为6%。求其深度百分比。
累计、平均深度百分率计算示例:
50英尺的累计深度百分率等于前25英尺的百分率加上后25英尺的单独深度百分率,即
40%+30%=70%
50英尺的平均深度百分率等于:
平均深度百分率 = 累计深度百分率×标准深度÷宗地深度
= 70%×100÷50=140%
125英尺的平均深度百分率等于:
平均深度百分率 = 累计深度百分率×标准深度÷宗地深度
= 109%×100÷125=87.2%
200英尺的平均深度百分率等于:
平均深度百分率 = 累计深度百分率×标准深度÷宗地深度
= 130%×100÷200=65%
表5—3 深度百分率表制作示例 单位( % )
深度(英尺) 25 50 75 100 125 150 175 200
单独深度百分率 40 30 20 10 9 8 7 6
累计深度百分率 40 70 90 100 109 117 124 130
平均深度百分率 160 140 120 100 87.2 78 70.9 65
六、路线价法则介绍(实质上是深度百分率的规则不同的分类)
1.四三二一法则
四三二一法则将标准深度100英尺的普通临街地,与街道平行区分为四等份,即由临街面算起,第一个25英尺的价值占路线价的40%,第二个25英尺的价值占路线价的30%,第三个25英尺的价值占20%,第四个25英尺的价值为10%,如果超过100英尺,则需九八七六法则来补充。即超过100英尺的第一个25英尺价值为路线的9%,第二个25英尺为8%,第三个25英尺为7%,第四个25英尺为6%。
2.苏慕斯法则
100英尺深的土地价值,前50英尺的价值占宗地价值的72.5%,后50英尺的价值占宗地价值的27.5%,若再深50英尺,则该宗地所增加的价值仅仅为15%。
3.霍夫曼法则(04年单项选择题)
深度100英尺的宗地,最初的25英尺价值占全宗地价值的37.5%,最初的50英尺价值占全宗地价值的2/3(67%),75英尺等于87.7%,全体100英尺等于100%。
4.哈柏法则
宗地价值与其深度的平方根成正比。
七、路线价法的应用举例
[例 5-12]现有临街宗地A、B、C、D、E,如图5—3,深度分别为25英尺,50英尺,75 英尺,100英尺和125英尺,宽度分别为10英尺,10英尺,20英尺,20英尺,30英尺。路线价为2000元/[(宽)英尺,设标准深度为100英尺],试运用“四三二一”法则,计算各宗土地的价值。
提示:1.这里 的路线价指的是标准深度下的,每单位宽度的价格
2.这里五块宗地都是临街的,只是深度不一样
3.使用路线价法进行计算的时候,要注意路线价和深度百分比的匹配。不过我们考试大家注意理解下面的公式就可以了;
宗地总价=标准深度下每单位宽度的路线价×累计深度百分率×临街宽度
A=2000元/(标准宽)英尺.标准深度× 0.4 × 10=8000( 元 )
B=2000元/(标准宽)英尺.标准深度× 0.7 × 10=14000( 元 )
C=2000元/(标准宽)英尺.标准深度× 0.9 × 20=36000( 元 )
D=2000元/(标准宽)英尺.标准深度× 1.0 × 20=40000( 元 )
E=2000元/(标准宽)英尺.标准深度×( 1.0+0.09 )× 30=65400( 元 )
第九节 在建工程评估
一、在建工程的含义与特点
(一)在建工程的含义
在建工程是评估时尚未完工或虽然已经完工,但尚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建立项目。
(二)在建工程的特点
1.在建工程情况复杂
2.在建工程之间可比性比较差
3.在建工程的投资不能完全体现在建工程的形象进度
4.建设工期长短差别较大
5.在建工程的价格受后续工程的影响
二、在建工程评估的资料收集与分析
三、在建工程评估的主要方法
(一)形象进度法(掌握)
1.思路
选择足够的可比销售资料,根据在建工程建造完成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结合工程形象进度评估在建工程价值的方法。
2.计算公式:
在建工程价值 = 建造完成后的房地产市场价值×工程形象进度百分比×( 1 —折扣率) (5-32)
其中在建工程建造完成后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一般可采用市场法或收益法评估。
工程形象进度百分比
=(实际完成建筑工程量 + 实际完成安装工程量)/总工程量× 100% (5-33)
(二)成本法
1.思路
按在建工程客观投入的成本评估,即以开发或建造被估在建工程已经耗费的各项必要费用之和,再加上正常的利润和应纳税金来确定被估在建工程的价值的方法。
2.公式:
在建工程价值
=土地取得费用 + 专业费用 + 建造建筑物费用 + 正常利税 (5-34)
(三)假设开发法
1.思路
与房地产评估假设开发法道理是相同的,就是房地产建成之后,如果卖了,就有售楼价,售楼价把后面的都减去,剩下的就是地价。
2.公式:
在建工程价值=房地产预期售价-(后续工程成本+后续工程费用+正常利税) ( 5-33 )
四、在建工程评估方法的选择
1.整个建设工程已经完成或接近完成,只是尚未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
—————可采用工程形象进度法进行评估;
2.对于实际完成工作量较少的在建工程
—————采用成本法或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
3.属于停建的在建工程,要查明停建的原因,确因工程的产、供、销及工程技术等原因而停建的
————要考虑在建工程的功能性及经济性贬值,进行风险系数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