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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80 工程、工程货物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
项目估算价
的
2%
;政府采购:采购
项目概算
的
1%
P144当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一定金额(如签约合同价格的
5%
)或累计变更超过了一定金额(如签约合同价格的
3%)
后发出变更指令p281政府采购评标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10%
的扣除,
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
P151专用合同条款应规定
质量保证金
的具体金额或占合同价格的比例,通常为合同价格的
5%
,并规定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法,如在每次进度付款中按当期
完成工程合同价值
(不包括价格调整金额)的
10%
扣留,直至合同价格的
5%
。
P139 履约担保金额:一般约定为
签约合同价
的
5%-10%
,
并且不得超过
中标合同金额
的
10
%
p167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的
10
%
P167 合同货物数量调整范围
10%-15%
P13据测算,通过招标节约的建设投资一般在
10%—15%
,有的地方和行业甚至更高。P280
单一来源采购
: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的 。p283采购人追加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P182
综合评估法
:设计费报价的评估权重不宜过高(一般不超过
15%
),应重点平时技术即设计方案。P191
综合评估法:
注意监理费报价所占权重(一般不超过20%)P256
综合评价法
机电评标权重
:价格不低于30%,技术不高于60%
p256综合评价法(机电国际招标)应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
对评价过程及结果产生较大分歧时的处理原则与方法
,包括: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评分结果出现差距时,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分项评分偏差超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
±20%
,
该成员的该项分值将被剔除,以其他未超出偏差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均值(称为“评分修正值”)替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分享评分偏离均超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
±20%
,
则以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
评分均值
作为该投标人的分项得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综合排名及推荐中标结果存在分歧时的处理原则与方法。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A
价格
得分高者排名优先;B价格得分相同的,
技术
得分高者排名优先,C并依照
商务
、
服务
及
其他
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评标委员会应当推荐综合排名第一者为中标候选人。约定其他排名及推荐中标可能产生问题的处理原则与方法。
④综合评价法明确规定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A.投标人的
评标价格
超过全体有效投标人的
评标价格平均值规定比例以上
的;
B.投标人的
技术得分
低于全体有效投标人
的技术得分
平均值规定比例以上的。
上述规定比例由招标文件具体规定,A项中所列的比例不得高于
40%
,B项中所列的比例不得高于
30%
。
P282政府采购
综合评分法
:
货物
招标项目
价格权重
应为
30%-60%
;服务
招标项目价格权重应为
10%—30%
P57
工程设备(
货物
)投资占工
程建设项目投资
的比例一般可以达到
30%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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