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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 04: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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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汽车自产自用:属于消费税的自产自用中的用于其他方面,于移送时纳税。
不涉及所有权属变更到企业外部,也不征企业所得税。
小汽车自产自用于经营管理部门,或生产部门,不属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中的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即营业税项目)。不征增值税。为何不是个人消费,这里的个人消费,是指单独为某个人因私所消费使用,这里的个人不包括企业的职工、自然人股东。(因为他们的使用,属于因公使用)
关于属于“最终的消费环节”的理解,个人认为是不全面的。因为增值税的视同销售的原理:一看是否增值,二看对内还是对外。
自产的小汽车经过了加工环节,肯定是增值了,也是对内使用,但不属于增值税条例所规定的对内项目(个人消费、集体福利、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从完全成本法(制造成本法)的角度来看,企业所发生的期间费用也是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所生产的产品是最终受益对象,故这些环节是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环节的,既无需视同销售,也无需进项税转出。就象生产经营中的购进的办公用品、汽油也允许抵扣。因为他们的进项抵扣了,最终负担到所售产品中,(从完全成本角度来看)。属于自产自用于增值税项目,耗用的进项可抵,自用过程无需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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