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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26 16: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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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备案(入会)
一、备案依据:
⑴人事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实施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79号);
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4]851号;
二、备案程序:
凡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全科合格,并在湖南省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者,自领取资格证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办理备案(入会)资料报送到所在地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由各市州税管中心统一到湖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省税协)办理非执业备案(入会)手续。
三、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备案(入会)应提交以下资料:
1、《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备案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入会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彩色二寸免冠照片2张;
4、具体办理时间,以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文件为准。
四、“执业转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应递交以下材料:
1、《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备案表》、《执业会员转非执业会员申请审核表》、《非执业会员证》领取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会员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彩色二寸免冠照片2张。
4、办理完非执业备案人员,都要进入中税协网站个人会员信息采集子系统(网站:http://is.cctaa.cn/odps/),完成个人会员信息采集。省税协将统一为非执业会员办理新版《个人会员证》;
五、要求:
相关表格请登录湖南注册税务师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下载,并按规定填写,并用A4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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