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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法律制度
营业税是指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额(销售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一、营业税的特点(了解)
1.以营业收入额为计税依据,税源广泛;
2.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税负合理;
3.计征简便,便于管理。
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注意选择题)
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劳务,征收增值税。
(一)征税范围:按行业9个
税目
征收范围
税率
(1)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3%
(2)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金融保险业
包括融资租赁
5%
(4)邮电通信业
包括邮政、电信
3%
(5)文化体育业
以租赁方式为文化活动、体育比赛提供场所,按服务业征税; 广告业按服务业征税
(6)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网吧
5%~20%
(7)服务业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
(8)转让无形资产
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
5%
(9)销售不动产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
【提示1】对金融机构的货物期货的买卖,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非金融机构和个人的金融商品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提示2】广告的播映属于“服务业”的征收范围,并不属于“文化体育业”的征收范围。
【提示3】转让无形资产,既包括无形资产的使用权,也包括无形资产的所有权。
【提示4】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予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不征收营业税。
(二)征收范围的其他规定——兼营和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
(1)混合销售行为
营业税纳税人发生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2)兼营行为
营业税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分别申报纳税。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三、营业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营业税的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应税劳务。其中的“境内”是指:
(1)所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
(2)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3)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
(4)所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
(5)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
(6)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劳务,但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除外;
(7)境外保险机构以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2.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注意多选题)
(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3)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4)单位或个人举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5)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6)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四、营业税的税率
营业税税率按行业实行有差别的比例税率。
1.适用3%税率的行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
2.适用5%税率的行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和金融保险业。
3.适用5%~20%的幅度税率的行业:娱乐业。
五、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
1.计税营业额确定
营业税以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
【提示】采用差额(余额)计税的行业及项目,考生应重点予以关注。
纳税人以外汇结算营业额的,其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
金融、保险企业以外汇计算营业额的,金融企业按其收到的外汇的当天或当季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人民币营业额,保险企业按其收到外汇的当天或当月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人民币营业额,并计算营业税。
(1)交通运输业
计税营业额:
[color=]①
运输企业自境内运送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color=]②
运输企业从事境内联运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即全程联运收入扣除付给对方联运单位运费后的余额)。
(2)建筑业
计税营业额:
[color=]①
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②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临时设施费、劳动保护费和施工机构迁移费,以及施工企业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都应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③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
④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额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
⑤纳税人采用包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营业额。
(3)金融保险业
计税营业额:①
外汇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减去借款利息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提示】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删除了转贷业务差额征税的规定。
②
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③
金融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以纳税人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
④保险业实行分保险的,初保人按全部保费收入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分保人不再缴纳营业税。
(4)邮电通信业
(5)文化体育业
计税营业额: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6)娱乐业
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费及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其他费用。
(7)服务业
计税营业额:①
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②组团在境内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比照境外旅游办法确定营业额;
③组团在境内旅游,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房、就餐、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④
广告代理业,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8)计税营业额明显偏低,又没有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的顺序:
①
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销售不动产的平均价格;
②
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
③
按下列公式计算计税价格,核定营业额。
组成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2.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六、营业税的起征点(针对个人纳税人)
1.按期纳税的,为1000~5000元;
2.按次纳税的,每次(日)营业额为100元。
七、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期限、地点
1.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纳税人销售自建建筑物,为收讫营业额或者取得索取营业额凭据的当天。
(3)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2.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营业税的纳税期限: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金融业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保险业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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